為了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我省畜牧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推進全省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為了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我省畜牧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推進全省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動物衛生監管執法水平,提高畜牧業經濟管理、動物防疫公共服務、畜牧科技推廣能力,促進畜牧業穩定協調發展和農民增收,確保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
(二)主要目標: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係,建立科學、統一、規範、透明、高效的畜牧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提高畜牧獸醫管理機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全省動物衛生工作和畜牧業全面發展。
二、建立健全畜牧獸醫工作體系
(三)建立健全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將省畜牧和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合設,湖北省畜牧局更名為湖北省畜牧獸醫局(掛“湖北省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牌子),承擔全省畜牧獸醫及動物防疫的行政管理職能。各市、州、縣在原有畜牧業管理機構的基礎上,組建市、州、縣畜牧獸醫局(掛“×××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牌子),為同級人民政府承擔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
各級畜牧獸醫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畜牧、草地、獸醫、飼料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擬訂和組織實施畜牧、草地、獸醫、飼料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發展規劃、標準、產業政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制定和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計畫;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動物血吸蟲病及寄生蟲病防治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畜禽產品安全和畜禽產品加工產業化發展的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種畜禽管理、保護和利用畜禽遺傳資源;負責草地保護、建設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畜牧獸醫行業投資計畫建議、項目建設方案、組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畜牧獸醫項目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落實與使用;負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技教育、科技攻關和職業技能鑑定的管理;負責畜牧獸醫行業的政務、經濟、技術、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宣傳工作。上級畜牧獸醫局對下級畜牧獸醫局負有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四)建立獸醫行政執法機構。撤銷湖北省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設立湖北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掛“湖北省動物檢疫站”牌子)。各市、州、縣撤銷獸醫衛生監督所,設立×××動物衛生監督所。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所為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歸口同級畜牧獸醫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動物產品安全和獸藥及飼料行業監管等行政執法工作。
(五)建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撤銷湖北省獸疫防治站,設立湖北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賦予獸醫技術支持職能。各市、州、縣撤銷獸疫防治站,統一設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歸口同級畜牧獸醫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實施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動物血吸蟲病和畜禽寄生蟲病的查、治、滅、管、防等重大技術措施的實施;負責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承擔與動物產品安全相關的技術檢測工作。
(六)建立健全畜牧技術推廣機構。撤銷湖北省畜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設立湖北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掛“湖北省畜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牌子),賦予畜牧技術推廣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職能。各市、州、縣撤銷家畜改良站,統一設立×××畜牧技術推廣站。各級畜牧技術推廣站歸口同級畜牧獸醫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畜禽品種改良及良種推廣;負責畜禽品種資源的調查、監測;負責重大畜牧科技進步措施實施;負責畜產品加工技術的推廣;負責畜禽養殖新技術、新模式推廣及農民技術培訓。
(七)切實加強基層畜牧獸醫體系建設。各地要按照全省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鄉鎮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行鄉鎮公益性服務“以錢養事”新機制,落實省級財政的“以錢養事”補助資金,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抵扣和挪用。縣級財政要按照每個農戶不低於2元的標準安排畜牧防疫經費。儘快落實縣(市、區)畜牧獸醫局派駐鄉鎮的人員、編制和經費。縣(市、區)畜牧獸醫局派駐鄉鎮人員的主要職責是:做好預防和撲滅動物疫病所需藥品及物資的計畫,培訓畜牧防檢人員,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負責對重大動物疫病的診斷、檢測和疫情測報;做好動物屠宰檢疫、產地檢疫、運輸檢疫;畜牧獸醫新品種、新技術試點示範、推廣運用;畜禽飼料安全使用的指導;對農民和養殖專業戶的公共培訓和信息服務。
三、加強畜牧獸醫隊伍建設
(八)各級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畜牧技術推廣站等機構的人員編制,按照本地區畜牧獸醫工作機構所承擔的工作職責以及加強公共衛生管理的需要,由機構編制部門會同人事、財政和畜牧獸醫部門進行核定,原則上在現有的人員編制中調劑解決。
(九)各級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畜牧技術推廣站等機構的定員,原則上應以現有畜牧獸醫工作機構的人員為基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核錄用或聘用。凡出現空缺崗位,按照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
(十)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對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中分流出來的人員,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法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障體系。同時,鼓勵和引導分流人員創辦經營實體,從事經營性畜牧獸醫服務活動。
(十一)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制度。各級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現有獸醫工作人員,經資格認可、政府任命等辦法,逐步進入官方獸醫隊伍。從事動物疾病診斷、治療、免疫和動物保健等經營活動的獸醫人員,必須達到規定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條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執業獸醫資格。
四、建立完善畜牧獸醫工作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
(十二)建立科學、穩定的畜牧獸醫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畜牧獸醫行政、執法
和技術支持工作所需經費應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統一管理。動物疫病預防、監測、控制、撲滅、動物產品安全檢測、飼料、獸藥質量及其殘留監測和監管等項目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及時撥付,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檢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部門預算管理,嚴禁“坐收坐支”。
(十三)加強動物防疫體系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各級畜牧獸醫工作機構的設備、條件,建設各級各類獸醫實驗室、提高診斷、檢測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各級各類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達到生物安全和技術質量等水平認證、認可。各地要按照全國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編制本地區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並將建設項目納入年度計畫,認真組織實施。
五、加強對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
(十四)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認真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積極穩妥推進。編制、財政、人事、發展改革、勞動保障、畜牧等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密切配合,加強對各地改革工作的指導,總結推廣經驗,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十五)各級編制部門要會同畜牧獸醫部門,儘快擬訂本地區的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按程式報批後實施。全省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原則上要在2007年上半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