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畜牧獸醫局

天門市畜牧獸醫局是市政府直屬事業局,參照公務員管理,2007年8月,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檔案精神,將原天門市畜牧局更名為天門市畜牧獸醫局,掛“天門市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牌子,承擔全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職能。市畜牧獸醫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計畫財務與審計科、畜牧科、獸醫科5個職能科室。下轄天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天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天門市畜牧技術推廣站、天門市種畜場4個單位。

簡介,內設機構,征地科,土地利用科,礦產資源管理科,辦公室,財務科,耕地保護科,地籍科,規劃科,人事科,政策法規科,主要職責,

簡介

天門市畜牧獸醫局是市政府直屬事業局,參照公務員管理,2007年8月,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檔案精神,將原天門市畜牧局更名為天門市畜牧獸醫局,掛“天門市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牌子,承擔全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職能。市畜牧獸醫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計畫財務與審計科、畜牧科、獸醫科5個職能科室。下轄天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天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天門市畜牧技術推廣站、天門市種畜場4個單位。

內設機構

征地科

承擔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公告檢查工作,負責國家和省重大建設項目用地統征包乾工作;組織擬訂區域性徵地安置補償標準並監督落實到位;承擔新增建設用地的徵收、徵用和存量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受理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可直接辦理的事項即時辦結,對需要由其他科室或直屬事業單位辦理的事項承擔綜合、協調、指導、督辦的責任。

土地利用科

承擔全市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抵押轉讓政府收購儲備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實施集體非農業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辦法;擬定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計畫和標準,負責組織審核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負責全市城鄉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建立和修正體系的完善;負責對地價評估機構的備案管理和地價評估結果的備案。

礦產資源管理科

依法進行本市採礦審批登記發證,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審定;負責全市礦業秩序整頓,調處重大採礦權屬爭議、糾紛、保護合法採礦權益;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徵收採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參與礦產開發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的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依法進行勘查審檢登記發證和探礦權、採礦權轉讓審核登記;負責地質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調處各類地質勘查爭議、糾紛;審核礦產資源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負責全市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徵收,實施地質災害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管理、新聞、檔案、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創建、接待等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調研和宣傳工作。

財務科

擬定本系統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協助做好土地出讓收支預算;負責編制本系統財務收支預算、決算,協助做好土地及礦產資源收益的徵收管理,並參與制定有關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本系統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耕地保護科

承擔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基本農田的劃定與保護,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監督檢查,編制全市後備國土資源和土地開發復墾、低產農田的整治計畫,並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組織市級占補掛鈎土地整理項目的立項實施和檢查驗收,保證全市耕地占補動態平衡。

地籍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長期地籍管理工作規劃、計畫;管理全市城鄉地政地籍;負責全市土地調查、統計、登記、發證工作和土地資源、土地資產的動態監測及跟蹤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國有土地資產註冊登記;組織實施土地權屬管理規定及地籍管理技術規程,建立健全地籍信息自動化系統;會同有關部門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資產的核准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中的權屬初始登記與變更登記。

規劃科

編制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地質勘查、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指導編制鄉鎮各項規劃,並對規劃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編制全市各類建設用地計畫、土地使用權出讓計畫;落實土地用途管制;負責《基本農田徵用許可證》的報批和占用補償方案的審查、落實;承擔全市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

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勞動工資及技術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退休老幹部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制定國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國土專業教育和幹部崗位培訓;負責局直機關單位黨建工作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抓好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風行風教育。

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本系統普法工作;承擔信訪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土地和礦產資源違法案件;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土地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土地和礦產資源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等行為;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行政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處。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畜牧、草地、獸醫、飼料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
2、擬定和組織實施畜牧、草地、獸醫、飼料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發展規劃、標準、產業政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
3、制定和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計畫;
4、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動物血吸蟲病及寄生蟲病防治管理工作;
5、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
6、負責畜禽產品安全和畜禽產品加工產業化發展的管理工作;
7、負責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種畜禽管理、保護和利用畜禽遺傳資源;
9、負責草地保護、建設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
10、負責提出畜牧獸醫行業投資計畫建議、項目建設方案、組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畜牧獸醫項目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落實與使用;
11、負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科技教育、科技攻關和職業技能鑑定的管理;
12、負責畜牧獸醫行業的政務、經濟、技術、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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