渉外仲裁費用,是指當事人依法向涉外仲裁機構交納的費用。分為案件受理和其他費用,案件受理費按爭議金額(人民幣)依率計征,其他費用按實際開支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標準,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規定:爭議金額為10萬元以下,交4%,最低不少於2000元;10萬元至50萬元,交納4000元加爭議金額10萬元以上部分的3%;50萬元至100萬元,交16000元加爭議金額50萬元以上部分的2%;100萬元至500萬元,交26000元加爭議金額100萬元以上部分的1%;500萬元以上,交66000元加爭議金額500萬元以上部分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