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豐縣人民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目錄的通知

《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豐縣人民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目錄的通知》是清豐縣人民政府201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全省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辦〔2015〕21號)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豐縣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辦〔2015〕13號)要求,經過對縣政府部門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梳理,形成了縣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目錄,列入縣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目錄的部門(含部分事業單位)共36個,共涉及行政權力2490項,其中:行政許可120項、行政處罰1795項、行政強制154項、行政徵收21項、行政給付20項、行政檢查85項、行政確認42項、其他職權253項。現將《清豐縣人民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目錄》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行政權力目錄,結合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正確履行職能,規範行使權力,沒有列入目錄的行政權力一律不得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各部門行政權力實行動態管理,確需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要嚴格按照程式進行調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