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今冬明春全縣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今冬明春全縣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是清豐縣人民政府201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今冬明春全縣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12月9日
今冬明春全縣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
工 作 方 案
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我縣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2015〕80號)相關要求及省、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省、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嚴字當先,針對我縣冬季大氣污染特點,結合污染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實際,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減排重點,細化量化目標,明確職責任務,協同聯動聯防,動員全民參與,輿論跟進宣傳,嚴格獎懲,一線解決問題,通過分時段、有側重地嚴管、嚴查、嚴考、嚴懲等嚴格防控措施,確保今冬明春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特別管控措施,確保達到年度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不發生人為因素引發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氣;PM10、PM2.5兩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得到最大程度的改善,其他各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基本保持穩定。
三、工作內容
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從2015年12月中旬開始,至2016年2月結束。重點管控對象為工業、揚塵、黃標車淘汰、機動車尾氣、燃煤、油氣、餐飲油煙和煙花爆竹等八大污染源。
(一)嚴防燃煤污染
一是加大燃煤設施監管力度。積極推進工業企業燃煤鍋爐煙氣超低排放治理,實施鍋爐限產停產,執行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對未能按照新標準時限要求完成的,按照時限要求監督實施停產治理,對超標排放環境違法行為予以查處。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縣督查局督導)
二是燃煤鍋爐拆改。12月11日前,縣城規劃區內凡集中供熱及燃氣管網到達的地方,20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或改為天然氣。
(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委、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縣督查局督導)
(二)嚴控面源污染
一是施工揚塵綜合整治。按照省住建廳《河南省建築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管理暫行規定》,各類施工工地必須嚴格落實各項揚塵控制措施,做到“6個100%”,即:施工現場100%標準化圍蔽、工地砂土不用時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壓塵、出工地車輛100%沖淨車輪車身、施工現場長期裸土100%覆蓋或綠化。建築施工、拆遷過程必須全面達到防揚塵標準,凡是施工用渣土車駛出工地必須車廂覆蓋嚴密、車輪沖洗乾淨才能上路,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督查局督導)
二是道路清掃保潔。建城區範圍內按照標準足額配備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設備,增加打掃頻率。嚴格按照主幹道灑水頻次每天2次以上,次幹道每天1次以上施行。在非結冰期要堅持做到對空氣監測站點附近的路面灑水全覆蓋。
(責任單位:縣市政園林局。縣督查局督導)
三是區域環境整治。對縣空氣自動監測站(環保局)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整治,務必做到周邊道路全面硬化,空地、裸露土地全綠化或全覆蓋,最大限度地減少監測點位周邊的空氣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市政園林局。縣督查局督導)
四是車輛揚撒整治。縣城區內所有營運的散裝貨物運輸車輛,12月12日前全面實行載料全覆蓋運輸,或加裝自動化遮蓋密閉裝置。12月13日起,未實行遮蓋密閉運輸的載料車輛,一律不準在縣城規劃區內道路載料行駛。
(責任單位:縣市政園林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公安局。縣督查局督導)
五是裸露地面管控。嚴格落實建城區裸露地面綠化、硬化和苫蓋等揚塵防治措施,對已治理的裸露地面,嚴格管控,杜絕揚塵問題復發。
(責任單位:縣市政園林局、縣產業聚集區。縣督查局督導)
六是對餐飲油煙爐灶和燒烤爐進行油煙淨化治理。對縣城區內飯店、賓館、學校、機關食堂(基準灶頭數3個以上)的大中型爐灶和燒烤爐實行加裝油煙淨化器。取締縣城區範圍內所有露天有煙燒烤。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督查局督導)
七是煙花爆竹禁放。協調出台有關規定,建城區或部分區域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在此之前,加強引導,努力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減輕城區大氣污染壓力。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督查局督導)
(三)加快黃標車淘汰,嚴控機動車尾氣污染
一是加快黃標車淘汰工作進度。12月31日前,完成省、市政府部署的黃標車淘汰任務。已淘汰的黃標車要強制報廢,予以拆解。12月17日前,縣交通運輸局將全縣2005年以前註冊的營運黃標車的資料提供給縣公安局,車管所要採取得力措施,儘快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要求辦理機動車報廢、註銷或公告作廢註銷登記等業務。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督促運輸企業、運輸個體經營者主動報廢車輛,對註冊性質是營運但從事非法營運的黃標車加大稽查力度,發現一輛查扣處罰一輛。嚴厲查處限行區內無環保綠標和高污染車輛。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配合。縣督查局督導)
二是重點監控點位交通疏導。制定重點監控點位周邊交通疏導方案,對重點部位實行最嚴格的交通管制,科學合理疏導交通,最大限度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督查局督導)
三是高污染機動車限行。嚴禁黃標車、無標車在限行區內行駛,實行大車繞行制度。對重型柴油車及非道路機械開展全面排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堅決禁止不達標車輛上路和不達標工程機械作業,實行嚴管重罰。採取聯合路檢措施,嚴厲打擊機動車超標排放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督查局督導)
四是全面推行機動車尾氣環保檢測工作社會化。為治理黃標車創造有利條件,環保部門積極籌備,儘快開展機動車尾氣環保檢測工作。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公安局)
(四)嚴控工業企業排放污染
一是重污染企業限產減排。全縣重點大氣排污單位簽訂“冬防”承諾書,各重點企業就強化環保設施管理、確保達標排放、控制煤質煤量、環保預警時減產減排等事項進行公開承諾。必要時限產,甚至停產。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縣督查局督導)
二是確保環保設施穩定運行。12月31日前,對全縣工業企業環保設施完成一輪專項檢查,督促企業按期進行環保設施維護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暖期環保設施全部穩定高效運行。凡不能做到正常運行的企業,環保部門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督查局督導)
三是開展工業企業集中整治。12月31日前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生產工藝落後,環境污染嚴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以及證照不全、非法生產的小作坊以及地下加工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對其生產設施要做到徹底廢毀,並切斷其供水供電設施,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刑事處罰,堅決杜絕違法違規企業復產。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縣供電公司配合。縣督查局督導)
四是加強重點工業源監管。12月25日起,對重點企業進行不定時抽查生產運行情況及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隨機監測污染物排放數據。凡是污染物超標排放的、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的企業,環保部門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
(責任單位:縣環保局。縣督查局督導)
(五)加快油氣回收工作
開展全縣加油站油氣回收項目排查工作,對未完成的項目責令限期治理,未按時完成配套油氣回收治理的,或不能保證正常運行的,商務部門不予通過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年度檢查。
(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牽頭並制定治理方案,縣環保局配合。縣督查局督導)
(六)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加強對氣象條件和空氣品質的監測和預判,保證空氣品質自動監測儀器正常運行,數據準確,及時上傳。切實加強空氣品質預警預報,逐日、逐周對全縣環境空氣品質分析研判。當我縣轄區內預測未來將出現持續1天及以上極重污染,AQI日均值達到或大於500的天氣時,啟動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Ⅰ級應急回響。果斷採取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提前預防污染天氣出現。削減重污染天氣污染物濃度峰值。
(責任單位: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環委會成員單位各負其責。縣督查局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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