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審計

清算審計

清算是指企業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解散、終止後,按照有關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最後清理、清算的過程。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於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 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淨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對清算結果發表合法、公允的審計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算審計
  • 類型1:契約期滿清算審計
  • 類型2:產業調整清算審計
  • 類型3:無法持續經營清算審計
  • 類型4:違法經營清算審計
  • 類型5企業兼併清算審計
類型,內容,特點,主要區別,所需資料,辦理程式,被審計的資料,流程,

類型

1、契約期滿清算審計。
2、產業調整清算審計。
3、無法持續經營清算審計。
4、違法經營清算審計。
5、企業兼併清算審計。
6、企業破產清算審計。

內容

清算審計的委託人一般為人民法院或破產清算組。審計的期間破產企業經法院裁定破產並成立破產清算組接受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起,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止,審計內容是審核破產企業通過破產審計後的會計科目結轉,從行業會計科目轉入破產清算會計科目的有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金額是否正確。審計結果用於清算組對債權人報告資產變現及清償債務的核算的實際情況。主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應收賬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確,呆賬壞賬的核銷有無依據。
2、實物資產的處置及變價收入情況,有無隱匿、私分、非正常壓價出售等違法行為。
3、對待處理損失的報批、核銷轉賬情況。
4、資產評估增值(減值)的核算是否正確。
5、抵押資產、福利設施資產、借入資產、取回資產的核算依據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確。
6、破產債權申報時間限制及金額與賬面有無差異,清算調整的依據是否充足,逾期未申報的是否作了依法處理。
7、清算費用的開支範圍是否符合標準及有關規定。
8、第一順序破產債務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損益的核算是否正確。

特點

1、企業清算必須具有按照法律法規程式的立項批文
2、企業對債權債務清算償付的登報公告。
3、成立債權委員會確認清算的資產計價和資產分配方案。
4、企業終止經營時的會計報表及財產清冊移交清算委員會 (或清算領導小組)。
5、企業清算期,由清算委員會 (或清算領導小組)對財產進行清算後編制清算期的資產負債表、財產分配表,申請清算審計。

主要區別

1、審計目的不同。一般審計的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期間的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清算審計的目的是對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自開始清算至清算結束時的清算期的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和清算財產分配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會計期間是指企業持續經營期,清算期是指企業停止經營期。
2、審計對象不同。一般目的審計的具體對象是會計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註;清算審計的具體對象是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清算財產分配表及清算事項說明。

所需資料

1 營業執照及企業成立時的批准證書
2 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及相關檔案
3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4 稅務登記證納稅鑑定或通知書以及批覆的免稅檔案等
5 管理當局歷次決議及決定經營管理和財務會計問題的資料
6 企業會計制度或會計核算辦法
7 重要內部管理制度、辦法,包括生產經營、勞動管理、工資獎勵、勞保福利及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8 企業清算需經審批機構或主管部門批准的,應提供有關批准檔案
9 清算開始日報表(主要有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財產表、財產清單、債權清算、債務清單)
10 以前年度已審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
11 當年科目餘額發生額明細表,總賬、日記賬及明細賬
12 當年納稅申報表、稅務檢查報告
13 當年完整的銀行對賬單及審計期末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4 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產產權證明、無形資產證明書(鑑定書)
16 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營業外收入、支出明細表
18 重要的經濟契約(含租賃、貨款、保證保險、許可權、委託管理、長期投資、購銷、專有技術等)
19 其他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需要提供的資料

辦理程式

吊銷轉註銷審計,一般是由於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辦理註銷登記,一併辦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續。
需要提交檔案、證件如下: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註銷原因註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東會決議或決定;
3、法定驗資、審計機構出具清算審計報告。
報告中應載明下列事項:(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3)已經在ХХ報紙上發布註銷公告(該報紙應為公開發行的報紙);
4、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5、《指定(委託)書》;
6、營業執照正、副本。

被審計的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國稅、地稅)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特殊行業許可證
3 企業章程、協定
4 設立、變更驗資報告
5 以前年度審計報告
7 單位組織結構框架圖
11 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2 資產負債表各會計科目期初、期末餘額明細表(往來明細需要註明發生日期)
13 現金盤點表、存貨盤點表
14 長短期投資情況明細表,投資協定,被投資單位營業執照及資產負債表
15 固定資產明細表、折舊錶及主要項目產權證明(房產證土地證、大額發票、行駛證等)
16 無形資產(產權證明包括專利證書、商標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出讓金髮票、專用技術專家論證報告及研究開發費用明細和單據、購進契約及發票)
18 長短期借款契約,有關抵押擔保資料
20 關聯單位及交易明細、或有事項相關資料
21 被審單位聲明書

流程

二、接受審計業務委託,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
三、制定審計計畫
四、蒐集審計資料,實施審計工作程式。
五、與委託單位、被審計單位溝通,發出審計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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