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局

清河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局

清河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體育、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河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局
  • 地點:清河縣
  • 任務:擬訂全縣文化藝術
  • 執行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
機構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職責

(二)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體育、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領域和新聞出版業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學藝術、社會文化事業和廣播電影電視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廣播電影電視與生產;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推動各門類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四)負責推動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縣重點文化、廣播電影電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並指導全縣文化市場、廣播電影電視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和廣播電視節目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監管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八)擬訂全縣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出版活動,對全縣出版物的內容進行監管,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負責對全縣網際網路出版活動進行審核和監管。
(十一)擬訂全縣出版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並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十二)負責縣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三)負責全縣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五)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查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八)負責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的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文化宣傳、文物保護宣傳和出版物的進口監管工作。
(十九)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以及文物和博物館有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統籌規劃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工作;負責體育管理人員、教練員、運動員隊伍建設,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發行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系統安全監管工作。
(二十一)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指導全縣旅遊工作,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
(二十二)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二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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