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2012年8月,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將原縣科技文化體育局履行的文化、新聞出版職能與原縣廣播電影電視局履行的職能合併,新組建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並於2012年8月正式掛牌辦公。

平昌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確定行政編制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2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內設機構,獲獎記錄,

內設機構

內設9個機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信訪和民眾工作股)、文化藝術股、廣播影視股、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人事教育股、計畫財務股、產業發展股、新聞出版股。下設平昌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局長兼任,設專職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
平昌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下轄平昌縣文物局(正科級事業單位)、平昌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副科級參公管理單位)、平昌縣文化館、平昌縣圖書館和平昌縣電影公司等5個單位。

獲獎記錄

近年來,文廣新局廣大幹部職工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創先爭優,加快發展,文廣新事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
新聞宣傳取得新突破,外宣創優跨入全省縣級市先進行列;文化事業、產業日益繁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漸趨完善,於2005年獲得“全國文化先進縣”光榮稱號,挖掘打造的“翻山鉸子”舞榮獲全國十四屆“群星獎”,並於2008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第二批非物質文化保護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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