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文學藝術
- 作者:吳禮權
- ISBN:978-7-5668-0683-3
- 頁數:261
- 定價:20.80元
- 出版社:暨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07
概述
藝術形象
相關學科
分類
造型藝術
在人的各種感覺器官中,視覺最為複雜、精細和靈敏,同時也是人獲取信息的主要來源,外在世界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常常通過視覺活動而被人感知。因而,視覺藝術的種類和樣式也最為豐富,甚至其他藝術也往往需要以視覺感受為基礎來構造藝術形象。
人類從遠古時代就開始了視覺造型的探索,留下了最早的繪畫和雕塑。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以視覺為審美途徑的藝術種類和手段也日漸增多,繪畫、雕塑、建築、工藝美術、剪紙、書法、攝影等是最為典型的視覺藝術種類。
直觀性是視覺藝術最基本的審美特徵。視覺所直接感知的,是直觀的形狀、色彩(或色調)和質感(質地或體量)及其構成關係。因此,在視覺藝術中,無論是平面(繪畫、書法與攝影)還是立體(雕塑、建築)的造型,都十分重視形式美規律的運用,多樣統一、對稱、均衡、對比、和諧以及圖與底的關係等,都是構成視覺藝術審美特性的重要因素。在視覺藝術中,形式和內容、形象與意味以各種方式表現出來,構成了視覺藝術無比豐富的審美魅力。例如,基於對生命運動變化和不同質感或量感的高度概括能力,線條可以產生直接的審美感染力,不同的線條則能給人不同的審美感受,因此,線條不僅成為繪畫的主要語言要素,也是其他視覺藝術的重要語言。色彩具有影響人的情感的功能,它也是視覺藝術的主要審美要素,不同的色彩配置或色調能使人產生不同的情感傾向,獲得視覺快感並體悟其表現意義。
(一)繪畫和雕塑
繪畫和雕塑都主要運用形、色、質以及點、線、面、體等造型手段構成一定的藝術形象。前者是在二維平面上表現,後者則在三維空間中塑造,造型性是它們最重要的審美特徵。
由於表現手段不同,繪畫種類非常豐富,而寫實與表現是兩種最主要的方式。寫實性繪畫直接模仿自然和現實事物形象,多用逼真的手段達到特定的具象效果;表現性繪畫側重強調主觀精神,多採取誇張、變形、象徵、抽象等手法直接表達主體情感體驗與審美需要,實現藝術形象的創造。例如,中國畫的特色不僅在於其工具材料(毛筆、宣紙、墨色)有著很大的特殊性,更重要的,是它高度重視抒發主體的內在精神,強調“以形寫神”、“神形兼備”,追求氣韻、傳神和意境,不是向著客觀世界去研究形象的物質特性,而是為著心靈需要去觸及繪畫的形象性,含蓄、深沉地表現主體精神品質,由此形成中國畫獨特的審美意蘊。
雕塑對於藝術形象的塑造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象徵性。它以物質實體性的形體,在三維空間中塑造可視、可觸及立體的藝術形象,其審美特性是在空間中獲得的,與雕塑有關的周圍環境也是雕塑作品的有機組成部分。一般來講,雕塑主要通過兩種方式表達:一是清晰地呈現,二是含蓄的暗示。例如,現代主義雕塑便往往通過抽象與暗示來獲得新穎的藝術效果。
(二)建築
建築是一種具有象徵性的視覺藝術,它“一般只能用外在環境中的東西去暗示移植到它裡面去的意義”,“創造出一種外在形狀只能以象徵方式去暗示意義的作品”①。
建築充分體現了功用和審美、技術與藝術的有機結合。儘管各種建築的形式、用途各不相同,但它們總體上都體現了古羅馬建築學家維特魯威(Vitruvius)所強調的“實用、堅固、美觀”的原則,總是力圖展現各種基本自然力的形式、人類的精神與智慧。也就是說,建築在具備實用功能(可以供人居住等)的同時,有其一定的審美功能特性。它通過形體結構、空間組合、裝飾手法等,形成有節奏的抽象形式美來激發人在觀照過程中的審美聯想,從而造成種種特定的審美體驗。如中國古代宮殿的方正嚴謹、中軸對稱,使人感覺整齊肅穆;哥德式教堂一層高似一層的尖頂、昂然高聳的塔樓,則令人有向上飛騰之感。北京的天壇、埃及的金字塔、法國的巴黎聖母院、澳大利亞的悉尼歌劇院等等,都以風格特異的抽象造型,給人以獨特的審美感受和啟迪。隨
著當代人類對生態環境的自覺意識的日益提高,建築與環境的和諧也越來越成為人類的迫切需求,藍天、綠地、水面、林蔭使人們對建築的視覺審美擴展到了一個更大的範圍。
建築也是時代文化精神的一面鏡子,猶如用石頭寫成的歷史。雨果在《巴黎聖母院》里談到大教堂時,就曾經指出:“這是一種時間體系。每一個時間的波浪都增加它的砂層,每一代人都堆積這些沉澱在這個建築物上”。面對各式各樣的建築,人們不僅能夠欣賞它的造型之美,而且可以從中認識和感受歷史的風貌、時代的變遷、民族的精神和文化的創造。古希臘建築的莊嚴與優美,哥德式建築的挺拔高聳,洛可可建築的華麗風格,現代建築光滑平薄的立面,後現代建築充滿隱喻的變形、分裂、誇張的裝飾,都相當準確地反映了各個歷史階段的時代文化精神面貌,反映出不同歷史時期人們的審美趣味。
(三)書法
書法作為一門獨特的中國藝術,是從實用升華而來的。它利用毛筆和宣紙的特殊性,通過漢字的點畫線條,在字型造型的組合運動與人的情感之間建立起一種同構對應的審美關係,使一個個漢字仿佛具有了生命,體現出書法家的精神氣質與審美追求。“中國的書法,是節奏化了的自然,表達著深一層的對生命形象的構思,成為反映生命的藝術。”
具體而言,書法的審美特徵主要體現在:第一,姿態。草書和行書或輕盈、或敏捷、或矯健,隸書、楷書在安定穩重里透露著飛動流美,篆書分行布白圓潤齊整、用筆流暢飛揚,它們各各具有造型姿態的美。在書法作品中,筆法墨法相兼相潤,字型筆畫自由多樣,線條曲直迴環運動,傳達出各種姿態和氣勢,形成了一種變化無窮的藝術效果。而書法家自身人格的蘊藉,更使點畫筆墨形成一種用筆之力、運筆之勢,反映出生命的運動美。唐代書法家孫過庭曾經驚嘆:“觀夫懸針垂露之
東晉 王羲之《蘭亭序》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資,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雲,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王羲之的《蘭亭序》,便具有一種渾然天成、洗鍊含蓄的秀潤之美。“字勢雄強,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閣”,達到了姿態美的高峰。
第二,表情。書法是一種心靈的寫照。南齊書法家王僧虔認為:“書之妙道,神彩為上”。張懷瓘《書斷》也說:“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書法創造中,線條變化與空間構造表現出某種寬泛的情感境界,自由靈活地將書法家的內在氣質和個人生命情調帶入筆墨,使之成為一種人格與精神的映照。“喜怒哀樂,各有分數。喜則氣和而字舒,怒則氣粗而字險,哀則氣鬱而字斂,樂則氣平而字麗。情有輕重,則字之斂舒險麗亦有深淺,變化無窮”。這種情感化的線條筆墨與鑑賞者之間產生情感對應效應,喚起相近的審美體驗,使之得到美的陶冶、審美的享受。
第三,意境。意境創構是書法的最高境界。“中國古代的書家要想使‘字’也表現生命,成為反映生命的藝術,就須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現出一個生命體的骨、筋、肉、血的感覺來”。在筆畫形式中,書法藝術無色而具繪畫的燦爛,無聲而有音樂的和諧。而意境深遠的書法作品,必定體現出書法家特定的審美理想。唐代顏真卿在精神上追求“肅然巍然”的磅礴之境,他的書法端莊寬舒、剛健雄強,令人感覺酣暢淋漓、正氣凜然。清人鄭板橋天性自然,其“六分半書”也是那樣真率與活潑。有形的字跡飛動中創造了一種形而上的神韻,使書法藝術超越有限形質而進入無限境界。“一點一畫,意態縱橫,偃亞中間,綽有餘裕”。這種意境之美,是一切中國書法藝術的總體審美意向,也是書法藝術的靈魂。
(四)攝影
攝影是一種現代感很強的視覺藝術。自從法國人達蓋爾(Daguerre)在1839年發明攝影術以來,無論在技術還是審美方面,攝影都取得了全面迅速的發展。尤其是,隨著攝影技術的發展,人類的審美視野擴展到了從太空到海底、從微觀到巨觀的廣闊世界。攝影已成為今天人的視覺審美的主要表現工具之一,成為人類的“第三隻眼睛”。
攝影藝術獨特的審美特徵,是從其運用照相機和感光材料在現場拍攝實有物體景象這一基本特性派生出來的,主要表現為紀實性與藝術性的統一。一方面,攝影直接面對被拍攝的實際對象,從紛紜複雜、瞬息變化的對象運動中擷取生動感人的瞬間,以作品高度的生活真實感來創造具有審美價值的藝術形象,喚起人對生活現象特有的審美視覺感受。這是攝影藝術不同於其它藝術的根本審美特性。另一方面,由於攝影藝術形象的誕生總是通過照相機快門開啟的短暫瞬間來完成的,它不僅需要藝術家有意識的審美選擇,而且經過了藝術家攝影造型手段(包括構圖和光影控制等)的處理,是線上條、光影、色彩有機結合基礎上形成的,因此,攝影藝術的審美表現力、概括力和感染力有其自身特殊性。比如,與同樣以造型審美為特徵的繪畫相比,雖然都是對視覺形象的選擇和表現,但攝影、尤其是現代攝影藝術獨具的客觀、真實、快速、簡便的長處,卻是繪畫所無法比擬的。
表演藝術
第二,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隨著時間的呈現和流逝,音樂表現了延續、變化和流淌著的生命情感或事物,在一定的時間過程中召喚主體的審美體驗。而人的心理世界、精神活動和情感體驗正是在動態的時間流程中進行的,因而在時間的流程中,動態性、程式性的音樂能夠充分表現出主體複雜的心理活動過程。這樣,對音樂的欣賞便要求接受主體的感知、領悟具有一定的敏捷性,反應遲鈍者是很難在時間流程中捕捉音樂形象的。
第三,音樂是表情的藝術。俄國著名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Stravinsky)曾經說過:“音樂就是感情,沒有感情就沒有音樂。”音樂本身就是情感物化的形式和傳遞媒介,具有“以情動人”的審美魅力。音樂不需要像其他藝術那樣藉助某種中介環節,而可以通過聽覺直接作用於主體心靈,直接將藝術家的內在思想情感傳達出來,在表現和抒發人類豐富、細膩、複雜的情感方面,有著其他藝術所難以媲美的效果,因而適於表達主體情感的起伏變化,使人產生某種感情和情緒的體驗,甚至引起人體生理上的變化和反應。
第四,音樂還具有不確定的特點。音樂語言不是固定不變的單義性辭彙,它對情感的表達不像文字語言那樣明確和概念化,而是帶有一定的模糊性與寬泛性。這一特點既給音樂創作主體和接受主體留下了廣闊的想像與再創造空間,也對創作主體和接受主體提出了特定的要求,即要有良好的音樂感覺、一定的音樂審美經驗及想像力。例如,音樂欣賞的效果不僅取決於音樂創作與演奏者的水平、素質以及音響設備等,而且同接受主體的個人經驗與領悟能力以及心理狀態相關。同樣,由於音樂表達情感的這種不確定性,使它能夠更廣泛地為世界上不同民族所直接感受,成為各民族間進行精神文化、思想情感交流的特殊橋樑。
舞蹈是人的身體按一定節奏進行連續性動作的藝術形式。它起源於遠古人類的生產勞動,並和音樂、詩歌相結合,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產生的藝術形式之一。
作為一種表現人體美的藝術,舞蹈以經過提煉、組織和美化的人體動作姿態為表現手段,傳達人類的審美情感,表現生活的審美屬性。在舞蹈中,人的身體動作伴隨著音樂在時間裡不斷延續和變化,不僅感染著欣賞(接受)者的情緒並給予審美的愉悅,同時還創造出一種直接宣洩情感的氣氛,鼓舞了舞蹈者的情緒,使其從節奏和運動中獲得娛樂性的精神滿足。舞蹈的審美特徵首先表現為抒情性和表現性。舞蹈語言是一種虛擬和象徵的語言。由於舞蹈只能利用舞者的身體姿態來展示,所以它必須運用誇張並具有象徵性的形體動作來塑造藝術形象,傳達內在的思想情感。通過有節奏的動作過程和姿態、表情以及不斷變化的身體造型,舞蹈構造出一種獨特的藝術形象。而表現生命的運動,則是舞蹈藝術最為根本的審美特質。東漢傅毅《舞賦》曾描述了漢代《盤鼓舞》舞者“鄭女”的精妙舞藝及其精神氣象:“羅衣從風,長袖交橫,絡繹飛散,颯擖合併。扁鳥 票鳥燕居,拉扌沓 鵠驚,綽約閒靡,機迅體輕。姿絕倫之妙態,懷愨素之潔清,修儀操以顯志兮,獨馳思乎杳冥。在山峨峨,在水湯湯。與志遷化,容不虛生”。在這段描述里,我們不難從舞者輕柔舒緩、飄忽嬌媚的身體動作間,見出柔中見剛、婉而有力之態。其出似疾風、躍比驚鴻、靜若處子、動如脫兔的矯健之氣和迅疾之美,完美地表現了舞者“氣若浮雲,志若秋霜”的內在情思。
其次,由於舞蹈是以人的身體動作來抒情和表現的,所以它非常重視造型,但這種造型又是動態和靜態、視覺和聽覺相結合的,並且只存在於表演過程之中,轉瞬即逝。比起雕塑,舞蹈主要是在運動中造型;比起音樂,舞蹈更能表現主體審美情感的外在形態。
再次,構成舞蹈形式的動作、姿態等,雖然源自於對現實對象的模仿,但在舞蹈表演中,它們已被抽象、概括,不再是生活中自然形態的東西,而成為相對穩定且獨立地表現人的思想情感的舞蹈語言,具有特定的審美價值。例如,中國傳統戲曲中的蘭花手姿,起初或許是來源於紡紗、繡花時的手勢動作,但經過藝術家的改造,它們卻具有了“含苞”、“垂絲”、“吐蕊”等意味。
一般來說,舞蹈分為生活舞蹈與藝術舞蹈兩大類。前者是人們在生活進行的舞蹈活動,其中最為流行的,是發源於歐洲、以後又在世界各國流行的交誼舞,包括優雅的華爾茲、節奏鮮明的探戈和倫巴、動感強烈的迪斯科等。藝術舞蹈是指由舞蹈者在舞台上表演、經過藝術構思創作的作品,它需要有較高的舞蹈技巧來完成,如芭蕾舞、現代舞、民族舞、舞劇等。
綜合藝術
(一)電影和電視
電影和電視都是視聽並用、視聽結合的藝術。自從1895年電影誕生以來,短短一百多年的時間裡,電影的藝術創造手段、審美表現能力等迅速得到發展和豐富,不僅極大地拓展了電影藝術的審美感染力,也形成了電影藝術自身的審美特性,使之成為20世紀最具表現力的藝術類型。而電視作為現代傳播媒介,同時也是年輕的視聽藝術種類,它滲透到人類現實生活的各個方面,對當代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電影、電視藝術能夠擁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是與它們所具有的逼真性、運動性和綜合性的審美特性分不開的。首先,以攝影、攝像為工具,決定了電影、電視藝術的形象逼真性。電影、電視的畫面與聲音互為依存,較易使藝術形象直接進入接受主體的視聽心理活動空間,並以此展開審美體驗,從而構成電影、電視藝術獨特的審美方式和藝術魅力。例如,電影創作所運用的藝術語言,主要由畫面、聲音和蒙太奇構成。所謂“蒙太奇(motage)”,就是指在電影製作中把分散拍攝的鏡頭、場面和段落,按照一定的創作構思剪輯、組接起來,使之構成一定的情節和效果。由於蒙太奇重現了人在環境中隨注意力轉移而依次接觸視象的內心過程,因此,通過蒙太奇的運用,可以在電影中形成畫面之間以及畫面與音響、畫面與色彩之間的組合關係,造成影片快慢、緊張、舒緩等藝術節奏和氛圍,同時也使影片中的時間與空間變換具有了令人信服的真實感。
其次,畫面的運動性是電影、電視藝術獨特的美學特徵。電影、電視是在時間中展現情節的,鏡頭運動在其中有著突出的作用。例如,在驚險類型的影視劇中,經常可以看到騎馬或開車追逐的場景,這類鏡頭既是影片情節的組成部分,又充分發揮了電影運動性的美學特長,帶給觀眾以視覺上的特殊快感。
再次,電影、電視具有綜合性的特點。電影、電視藝術從文學中吸取了敘事的方式和結構,從戲劇中吸取了演員的表演方法,從繪畫中吸取了構圖和色調,從音樂中吸取了節奏等,因而具有極大的審美表現力。影片《音樂之聲》、《茶花女》等主要綜合了音樂的結構,被稱為“音樂片”即“音樂電影”;《一夜風流》、《哈姆雷特》等主要綜合了戲劇的結構因素並主要受戲劇的影響,所以被稱為“戲劇電影”;而在《黃土地》、《一個和八個》等中國影片中,則明顯可以看到雕塑造型的因素及其影響。恰如歐洲先鋒電影運動的阿倍爾·甘斯(A.Gance)所說的:電影“應當是音樂,由許多互相衝擊、彼此尋求著心靈的結晶體以及視覺上的和諧、靜默本身的特質所形成的音樂;它在構圖上應當是繪畫和雕塑;它在結構上和剪裁上應當是建築;它應當是詩,由撲向人和物體的靈魂的夢幻的旋風構成的詩;它應當是舞蹈,由那種與心靈交流的、使你的心靈出來和畫中的演員融為一體的內在節奏所形成的舞蹈”。
作為人類科學技術進步的產物,電影、電視藝術在當代發展過程中,不斷綜合了當代科學技術的新成就,不斷體現了當代文化的新的要求,不斷適應了當代人類的審美趣味發展,從而成為人們工作之餘、家庭休閒的主要形式。今天,高清晰度、數位化的電影、電視作品,更為人們提供了較以往更高質量的視聽審美享受。隨著高科技突飛猛進的發展,電影和電視這一擁有最大審美表現潛力的藝術形式,將展現出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二)戲劇
戲劇是以文學、繪畫、雕刻、音樂、舞蹈等多種藝術形式有機合成的綜合藝術,是由演員扮演角色並當眾表演生活的矛盾衝突、發展、演變的藝術形式。
概括地說,戲劇藝術的審美特徵主要體現在:第一,作為綜合性的藝術,戲劇不是各種藝術成分的簡單組合,而是各種藝術成分經過有機合成之後以整體舞台形象呈現在觀眾面前。戲劇所包含的視覺藝術因素如劇本、演員形象、舞台美術,以及聽覺藝術因素如音樂、音響等等,雖然都可以具有單方面的獨特審美價值,但它們之間不僅不能相互替代,而且它們也不是戲劇本身的審美價值。各種藝術成分必須服從、統一於戲劇自身的美學原則,經過劇作家、導演、演員、舞台美術工作者、音樂家等的集體創作,才能形成戲劇所獨有的審美價值。換句話說,戲劇“是一種集體的創造;因為劇作家、演員、舞美設計師、製作服裝以及道具和燈光的技師全都作出了貢獻,就是到劇場看戲的觀眾也有貢獻”。
第二,戲劇通過表現矛盾衝突來展開情節和塑造人物形象。沒有衝突,就沒有戲劇。而戲劇衝突的核心,則是具有典型性的人物之間所展開的具有社會意義的性格意志衝突。不同性格意志的人物在特定戲劇情節中構成了多樣的矛盾衝突,它們沿著情節發展路向朝前推進,在劇情的波瀾變化中使觀眾(接受主體)產生或震驚、或憐憫、或恐懼的情感,進而獲得高度的審美享受和審美教育。
第三,戲劇具有當眾表演的直觀性。它通過演員扮演他人或其他事物,在觀眾(接受主體)面前當場完成具有完整情節和矛盾衝突的事件的表演,創造人物形象,令觀眾獲得“喜則欲歌欲舞,悲則欲泣欲訴,怒則欲殺欲割,生氣凜凜,生趣勃勃”的審美體驗。
第四,由於戲劇在感性直觀上較其它藝術形式更接近於現實生活,是人生活動的寫照,而“人”在“生活”之中,是生活的創造者,所以,對戲劇的理解和把握總是植根於人自己的生活實踐本身。如果說,對戲劇的理解是一種“視聽之思”,那么,這種抽象的“思”就是從活生生的生活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語言藝術
作為一個龐大的藝術種類,文學通常包括詩歌、散文、小說等不同體裁。其中,詩歌是最早出現的一種文學體裁。它以富有節奏韻律性的語言,直接觸及人的情感,創造了一個超越現實而又只存在於人的心靈之中的情感世界。散文則是較為自由地通過描述某些事件來表達主體思想情感、揭示社會意義的文學體裁,具有題材內容廣闊、語言不受拘束的特點,其審美特點在於藝術表現的自由、靈活和風格的多樣化。而小說以敘述故事、塑造人物形象為主,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多側面地塑造人物形象。
簡單的說,文學的審美特徵主要表現在形象性、總體性、間接性和深刻性四個方面。
第一,文學是用文字語言(詞語)來創造形象的藝術。沒有文字語言作為表達手段,文學就不成其為文學,所以高爾基把語言稱之為“文學的第一要素”。當然,僅僅是使用語言還不成其為文學,文學語言乃是形象、優美的藝術性語言,能夠完美地表達特定的審美意象,把閱讀者(文學接受主體)引入文學作品的審美天地。“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這就是一種文學(詩)的藝術性語言,它情景交融而又優美動人,使人讀之回味無窮、引發共鳴。
第二,文學可以全面而廣泛地反映人的生活面貌和本質。一方面,文字語言(詞語)與現實世界有著最廣泛的聯繫,它實際上是一個民族文化傳統的最主要載體,因而,以文字語言(詞語)為表現手段的文學,能夠表現無比廣大的外在世界和複雜的內心世界,有著比其它藝術更全面、更廣闊的認識和表現功能。另一方面,文學可以深入而全面地反映人的社會關係,它所揭示的乃是人同世界的一種總體關係。
第三,文學通過文字語言(詞語)來塑造藝術形象,但文字語言所塑造的形象又必須通過主體想像活動來完成,而不是像繪畫、音樂那樣可以直接感受到,所以,文學又具有間接性的審美特徵。這就是說,作家用文字語言描寫的形象,只能是一個用語言符號的一定組合所代表的形象,而不是一個物質實體的形象,它必須通過閱讀者的視覺感受能力,誘發再造性想像,並在閱讀者一定心理經驗的參與下,才能在頭腦中轉化為形象。文學中所謂“如臨其境”、“如聞其聲”,說的就是在閱讀者頭腦中的所見所聞。
第四,語言是思維的外殼,是思想的直接現實。文學對人類生活以及藝術家思想情感的反映、表達,有著一定的理性深度,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同時,由於文學作品中的詞義所提供的一切,要受到思維確定性的規範,因而它往往比其它藝術形式更易明確表達創造主體的思想,有著更為明顯的理性力量,能夠使閱讀者由審美體驗直接地趨向認識和思考活動,進而達到明確、深刻的理解深度。可以說,正是由於文學具有這種深刻、細緻地表達主體思想的特點,使文學成為所有藝術中蘊含理性內容最為深厚的藝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