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創術

清創術是用外科手術的方法,清除開放傷口內的異物,切除壞死、失活或嚴重污染的組織,縫合傷口,使之儘量減少污染甚至變成清潔傷口,達到一期癒合,有利受傷部位的功能和形態的恢復的手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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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

適應證

1.6~8 小時以內的傷口應行清創術。
2.8~24 小時之間的傷口仍可行清創術,但一期縫合與否應依傷口情況而定。

禁忌證

1.合併有失血性休克者首先糾正休克。
2.重要臟器損傷嚴重危及生命者優先搶救,不宜立即行清創術。

手術步驟

1.創面清洗消毒:選用無菌敷料掩蓋創面,清洗創面周圍皮膚,毛髮應予剃除,油垢可用汽油清除,再用肥皂水清洗,最後用蒸餾水清洗。周圍皮膚清洗完後再清洗創面。先用生理鹽水簡單沖洗,再用1%雙氧水沖洗,然後用生理鹽水大量反覆沖洗。創面沖洗後進行皮膚消毒,目前常用碘仿(碘伏)消毒液,對皮膚刺激性小,可用於創面內沖洗。消毒後按常規鋪無菌單。
2.擴創:清創應在充分暴露後進行,必要時將創口擴大,四肢創口可沿肢體長軸切開,關節處創口可做S形、z形或弧形切開。
3.失活組織和異物清除:創面內壞死失活的組織應予切除,操作要按照組織的解剖層次由淺及深逐層進行。壞死組織清除後創面應徹底止血,以免形成新的血腫。創面內的異物應儘量取出,有些小的金屬異物遠離傷道且不影響功能者可不予清除。
4.引流:較深的創口應放置引流,引流物可選用橡皮片、橡皮管等,片狀引流物可將創腔內液體(血液、滲出液)引出至敷料上,管狀引流物外接引流袋,有時加用負壓或沖洗以使引流更充分。
5.縫合:清創後立即縫合創口稱一期縫合,適用於污染程度輕、血供豐富的創傷,如頭面部傷。胸腹腔、關節腔也應一期縫合關閉。神經、肌肉和血管組織應以皮膚被蓋。污染重的傷口、已發生感染的傷口、火器傷口一般不予一期縫合,而應待感染控制後做二期縫合。

併發症

1.嚴重的開放性骨折,在清創時可能丟失碎骨塊,導致骨缺損增加。
2.開放性關節損傷可導致關節軟骨缺損。
3.清創不徹底會導致感染。

注意事項

1.傷口清洗是清創術的重要步驟,必須反覆用大量生理鹽水沖洗,務必使傷口清潔後再做清創術。選用局麻者只能在清洗傷口後麻醉。
2.清創時既要徹底切除已失去活力的組織又要儘量愛護和保留存活的組織,這樣才能避免傷口感染,促進癒合保存功能。
3.組織縫合必須避免張力太大,以免造成缺血或壞死。

術後護理

1.對有骨、關節損傷或神經、肌腱、血管修補較大清創術患者,術後應協助、指導其局部固定、制動,抬高患肢,減少腫脹。
2.觀察傷口引流情況,如出血過多應及時檢查傷口並止血。對放置有橡皮管或橡皮片引流的,術後24 小時拔除。
3.傷後24 小時內注射破傷風抗毒素1 500 U,根據情況遵醫囑使用抗生素。
4.指導患者作傷肢的早期活動,促進功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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