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應急管理局是深圳市龍華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統計、財務、採購、信訪、政務公開及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黨務、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工青婦、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法制科 負責指導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組織起草有關區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政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及相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負責安全隱患舉報投訴處理,負責安全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實施工作。 綜合協調科 統籌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編制及實施工作。統籌安排和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統籌指導督促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綜合分析全區及各行業領域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街道和相關區直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協調解決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體制機制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責任體系建設工作。組織發布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類研判信息。組織開展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組織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風險辨識評估和分級管控工作。組織全區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工作。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工作,負責對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督辦。負責對國家、省、市、區有關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防治重大決策、重點部署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承擔重大課題調研工作。承擔區安全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應急指揮和預案管理科(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 統籌開展全區應急能力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建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和救援協調保障工作,協調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提請銜接有關部門及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核事故場外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指導各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應急值守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上報等工作。負責傳達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檔案、指示和交辦的工作事項。負責全區政務值班工作,檢查、指導全區各街道值班工作。承擔區應急委員會日常工作。 綜合防災減災科(三防辦) 統籌全區自然災害類綜合防災減災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發布水旱、冰凍、颱風等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組織開展水旱、冰凍、颱風等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水、旱、風災害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防禦工作。承擔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組織避難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室內避難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轄區地震相關工作,統籌震害防禦工作,組織開展地震監測預測和震害防禦工作,負責地震監測台網建設,組織指導地震群測群防工作。負責本區抗震各項法規的宣傳、諮詢工作。組織發布地震和地質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組織開展地震和地質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室外避難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危化品監管科 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治理綜合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不含港區內危險化學品碼頭建設項目、儲存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碼頭裝卸作業、倉儲經營)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相關行政許可審批。指導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組織工礦商貿行業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演練等)管理工作。協助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依法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安全生產基礎科 負責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建立和推廣工作,指導協調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安全生產宣傳等工作。負責全區工礦商貿應急(預案、演練等)管理工作。 森林防火科(森林消防大隊) 組織管理和協調指揮森林消防隊伍。指導督查檢查森林防火措施落實。協助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組織發布森林火災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組織指導森林火災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森林火災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森林消防隊伍技術、戰術及安全撲救知識培訓工作。指導森林火災安全避險、自救等安全培訓工作。擬訂森林消防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損失評估等需求分析工作。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事故調查處理科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工礦商貿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制定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執法監察科 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組織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統籌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工作,統籌全區安全巡查員隊伍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全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制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領域的執法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街道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牽頭協調跨街道、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承擔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統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配合開展特種作業人員(煤礦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除外)的操作資格,以及相關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