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統計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核算制度,完成國家、省、市、區政府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

(二)制定全區統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統計調查計畫和工作方案,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審查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及其制發的統計報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羅湖區統計局
  • 地點:深圳市
  • 性質:統計局
  • 職責:政策法規和統計標準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黨內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並依法監督檢查有關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組織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依法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執行統計資料管理制度。指導、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三)貫徹執行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開展全區生產總值核算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家統一部署的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蒐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工作。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工資、文化、人才資源等統計調查工作。
(七)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財政預算、環境等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
(八)蒐集、匯總、整理和管理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等統計資料,進行統計監測和統計分析。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料和諮詢建議,依法向社會提供統計資料。
(九)統籌全區統計信息化建設,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區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月度勞動力等統計調查工作。
(十一)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專項及臨時統計調查。
(十二)在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進安全發展。
(十三)按要求落實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責任,並配合建立長效常態的創建工作機制。
(十四)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區級以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羅湖區統計局辦公室
羅湖區統計局綜合核算科
羅湖區統計局能源和經濟統計科
羅湖區統計局社會統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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