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地方稅務局

深圳市羅湖區地方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羅湖區地方稅務局
  • 上級部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 業務範圍:轄區內稅費的徵收與管理
  • 稱號: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示範崗
下設機構,所獲榮譽,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下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政務綜合、協調、文秘、信訪、保密工作。
人事監察科
負責對科以下幹部進行考核管理,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納稅人投訴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稅源調查分析、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稅務經費管理、代征手續費審核支付及辦理退稅等工作。
征管科
負責稅收征管業務的綜合協調、培訓,有關稅務審批核准事項和稅務檢查案件的審理。
發票管理科
負責發票的申領、保管、供應、管理及發票違法案件的查處;發票快速反應分隊的組織協調。
綜合服務科
負責稅務登記,納稅證明、售付匯證明的開具,網上報稅開戶,征管文書領發,納稅人涉稅審批、核准、備案事項申請受理。
信息管理科
負責維護征管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開展計算機操作培訓、清理錯誤數據等工作。
徵收科
負責納稅申報受理、審核、錄入、填開稅票、發票等工作。
行政科
負責行政經費、固定資產、職工食堂、基建維修、車輛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管理一科
1.負責金融業(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基金、期貨、投資管理公司、財務公司、拍賣公司)稅收管理;2.負責非居民納稅人:非居民企業(臨時來華、外企常駐機構、外國公司船舶運輸、預提所得稅等)、非居民個人稅收管理等。
管理二科
1.負責房地產與建築行業(房地產企業、建安企業、建安項目)、外經證管理,臨時建安管理等;2.房產三級市場轉讓代征管理。
管理三科
1.負責交通運輸倉儲行業(客運、貨運、空運、陸運、水運、機場、車站、港口碼頭、倉儲搬運、船代貨代等)稅收管理;2.負責蓮塘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四科
負責南湖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五科
負責桂園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六科
負責黃貝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七科
負責東門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八科
負責筍崗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九科
負責翠竹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十科
負責清水河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
管理十一科
負責東曉、東湖街道轄區地方稅收管理(除個體個人獨資、交通運輸、房地產與建築業、金融保險外);國稅門面臨時開票管戶應繳地方稅費代征、私房租賃稅收代征、境外車船稅代征。
管理十二科
負責清水河、筍崗、南湖、桂園、黃貝五個街道辦片區的個體及個人獨資企業地方稅收管理等。
管理十三科
負責東湖、東曉、蓮塘、東門、翠竹五個街道辦片區的個體及個人獨資企業地方稅收管理等。

所獲榮譽

羅湖區地方稅務局多次被市地稅局評為“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工作先進單位”、“稅法宣傳優秀組織單位”;3次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還被省地稅局評為“百佳辦稅服務視窗單位”;區局黨支部被市委組織部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區局團支部被共青團深圳市委評為“紅旗團支部”;區局徵收科先後被授予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的榮譽稱號。

機構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參與擬定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目標預測,依法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參與開展所轄區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深圳市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落實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系統的推廣套用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尹大軍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志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邱小明、陳小英、陳劍波、楊清、周向群、胡玲、萬麗萍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賴旭文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羅成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羅湖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郭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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