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深圳發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市本級政府,福田等4個區政府,市公安局等8個市直單位試點設立首席數據官,提高數據治理和數據運營能力,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
2021年8月,深圳發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市本級政府,福田等4個區政府,市公安局等8個市直單位試點設立首席數據官,提高數據治理和數據運營能力,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
2021年8月,深圳發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市本級政府,福田等4個區政府,市公安局等8個市直單位試點設立首席數據官,提高數據治理和數據運營能力,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
2021年5月,《廣東省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我省選取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醫保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6個省直部門以及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河源、中山、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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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制度體系建設。1. 健全公共數據管理機制。制定《廣州市公共數據管理規定》,明確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數據採集、匯聚、共享、開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建立上下貫通的首席數據官組織...
2022年4月,省政府印發《關於加快統籌推進數字政府高質量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22〕44號),明確要求建立健全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提高業務和技術融合水平。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是我市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一項創新...
二、建設暢通循環的數據資源體系 (一)完善數據管理機制。建立數據管理工作重大事項的協調機制。深化政府及部門首席數據官(CDO)制度,強化政務數據“三張清單”(責任清單、能力清單、需求清單)管理,提升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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