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區土地整備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工作部署和決定,統籌組織、監督指導全區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房屋徵收工作。
(二)擬定全區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房屋徵收相關政策、工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按程式報批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城市更新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城市更新單元計畫、規劃的審核、報批,並將審批結果報備;確認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協定,監督城市更新單元專項規劃落實情況。
(五)負責城市更新項目範圍內的土地信息核查及權屬認定(含城市更新項目的歷史用地處置)、舊屋村範圍認定。
(六)負責完善城市更新項目建設用地和貢獻用地的征(轉)補償關係,開展地價核算、貢獻用地移交入庫、更新項目建設用地批後監管工作。
(七)負責城市更新項目建設用地(含農用地及未利用地轉用)的審核、報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簽訂以及相關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報批由政府主導的重點城市更新單元實施方案。
(九)統籌開展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工作,發布徵收提示,報請發布房屋徵收行政決定、補償決定。
(十)負責審核房屋徵收項目補償方案、貨幣類補償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利益統籌項目實施方案,以及留用地不占用國有儲備土地和返還用地、拆遷安置用地在建成區或本轄區範圍內未完善征轉補償手續空地上落實的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按規定備案或報批。
(十一)組織編制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以及年度資金保障計畫,按程式報批和組織實施,按許可權管理土地整備資金。
(十二)統籌管理拆遷安置房分配工作。
(十三)統籌開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房屋徵收土地移交入庫工作,協助開展儲備土地管理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房屋徵收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應當強化統籌協調、制度設計、政策制定、監督檢查等職能,最佳化體制機制,推進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調動各街道積極性,推動我區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房屋徵收工作高質量發展。
(十七)與區住房和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起草棚戶區改造實施細則,編制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項目實施方案、項目概念規劃、項目專項規劃,以及確定項目實施主體等工作。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負責開展項目專項規劃審查和報批、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負責轄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以及其他相關規劃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土地整備管理科)
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維穩、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機關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績效考核、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資產管理、後勤保障、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青婦、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擬定土地整備、房屋徵收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以及年度資金保障計畫,按程式報批和組織實施,按許可權管理土地整備資金。統籌、監督、指導、考核實施主體開展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工作,統籌開展房屋徵收前期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方案論證,通知相關部門暫停辦理房屋徵收範圍內限制事項,依法發布徵收提示,報請發布房屋徵收行政決定、補償決定,申請強制執行房屋徵收。組織開展土地整備及房屋徵收涉及的舊屋村範圍認定工作。指導編制房屋徵收項目補償方案、貨幣類補償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利益統籌項目實施方案,以及留用地不占用國有儲備土地和返還用地、拆遷安置用地在建成區或轄區範圍內未完善征轉補償手續空地上落實的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並進行審核、報批。統籌開展已征轉土地移交入庫工作。協助開展儲備土地管理有關工作。統籌管理拆遷安置方分配工作。
城市更新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城市更新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城市更新相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報批城市更新單元計畫、規劃,並將審批結果報備。申報轄區城市更新標圖建庫範圍。組織開展城市更新項目範圍內的土地信息核查及權屬認定(含城市更新項目的歷史用地處置)、舊屋村範圍認定工作。確認城市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協定,監督城市更新單元專項規劃落實情況。審核報批城市更新項目的建設用地(含農用地及未利用地轉用)、農轉用實施方案,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完善城市更新項目建設用地和貢獻用地的征(轉)補償關係,開展地價核算、貢獻用地移交入庫、國有土地出讓批後監管工作。核發及變更城市更新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樁基礎報建證明書。辦理城市更新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驗線、施工圖修改備案、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建設工程方案設計招標備案。審核、報批由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項目實施方案。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專項規劃審查及報批、土地和建築物信息核查及權屬認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及地價核算、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簽訂及其落實情況驗收和監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及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協助開展儲備土地管理有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羊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