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是深圳市龍崗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於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和決定,組織協調全區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工作。
(二)擬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有關政策、標準、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專項規劃審查。
(三)負責城市更新項目的土地信息核查及權屬認定(含城市更新項目的歷史用地處置),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土地信息核查。
(四)負責城市更新項目和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用地報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地價核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簽訂、契約落實情況監管、移交政府用地入庫。
(五)負責城市更新項目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以及其他相關的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涉及城市更新項目行政確認、信息公開、信訪維穩等依法行政相關事項。
(七)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管轄區城市更新單元範圍內公共設施建設。
(八)負責轄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工作的指導、協調、宣傳服務、考核等工作。
(九)負責申報轄區年度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計畫、負責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年度計畫調整申報。
(十)負責編制全區土地整備中長期規劃,編制土地整備留用土地、安置用地所涉及的規劃研究,並按程式報批。
(十一)負責審核實施單位報送的土地整備項目實施方案和房屋徵收項目補償方案。負責土地整備和房屋徵收項目資金的申請、撥付、監管和結算。
(十二)依法履行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應當強化統籌協調、政策制定、監督檢查等職能,最佳化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各街道積極性,推動我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工作高質量發展。
現任領導
局長:謝孫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