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關於1996年勞動工作意見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關於1996年勞動工作意見的通知》意在加快構建市場經濟體制,做好今年的勞動工作,深入貫徹《勞動法》,建立新型勞動體制,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解決失業員工再就業和企業富餘人員安置,強化職業培訓,加強企業工資巨觀調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關於1996年勞動工作意見的通知
  • 發布文號:深府[1996]99號
  • 發布日期:1996-04-19
  • 生效日期:1996-04-1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適用地區:深圳市
基本信息,具體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1908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關於
1996年勞動工作意見的通知
(深府(1996)99號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

具體內容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有關單位,駐深局以上單位:
1996年是我市實行“三個根本性轉變”的發展戰略,加快構建市場經濟體制,增創特區新優勢的關鍵一年。新的形勢賦予勞動部門的任務相當繁重和艱巨,做好今年的勞動工作,深入貫徹《勞動法》,建立新型勞動體制,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解決失業員工再就業和企業富餘人員安置,強化職業培訓,加強企業工資巨觀調控,事關我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市勞動局《1996年勞動工作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1996年勞動工作意見
1996年是實施“九五”計畫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推進“三個根本性轉變”的關鍵一年。新的形勢對勞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賦予更加繁重的任務。
根據全國、全省勞動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年我市勞動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緊緊圍繞“三個根本性轉變”,深入貫徹《勞動法》,以依法行政為主線,以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為中心,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緊密配合企業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勞動體制步伐,把勞動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主要任務是:重點抓好安全生產綜合管理;繼續實施再就業工程,啟動勞務工有序化流動工程;推進職業訓練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工作;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加強工資巨觀調控;抓好勞動法制建設,強化勞動行政執法和依法調整勞動關係;進一步加強機關建設,開創勞動工作新局面。
一、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管理,促使安全生產走上法制化軌道
今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必須繼續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加強安全立法和嚴格執法為手段,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為重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
(一)抓好安全立法和法規宣傳貫徹,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化管理。
1、抓緊起草《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明確企業、行業、政府三方職責,規範安全基準,理順管理關係。
上半年完成起草送審工作,爭取7月份報市人大審議通過,頒布實施。
下半年,結合深圳市首屆安全生產月活動,制定宣傳貫徹工作方案,大力開展實施該《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通過貫徹實施,建立起企業負責、國家監察、社會監督、公民遵法守紀的安全管理新格局。
2、抓好實施《深圳經濟特區電梯及自動扶梯管理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上半年,以實施該條例為重點,制定宣傳貫徹工作方案,召開全市電梯專業公司、業主專門會議,開展電梯、自動扶梯安全執法大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
3、全面開展安全法規教育和安全生產法規培訓。
一要抓好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和重大事故隱患單位法人代表的培訓考核,覆蓋面要達95%以上;
二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率要達80%以上;
三要推行全民安全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企業和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二)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分級負責制,狠抓重大事故隱患的專項治理。
1、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級管理。認真落實《深圳市重大事故隱患暫行管理辦法》,明確各級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整改責任,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分級負責制度。
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市、區、鎮各級有關部門上半年分別公布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和安全生產重點單位,並做好定期檢查和追蹤整改工作。
2、狠抓專項治理,防止和杜絕群死群傷。重點加強對建築施工、採石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燃氣和化學危險品等容易引發事故的企業、場所依法進行專項治理。
同時,積極協助市安委會,對寶安、龍崗兩區的“三來一補”企業“三合一”、“四合一”隱患進行專項整治;對特區內三個區的酒樓、歌舞廳、高層樓宇的事故隱患進行專項整治。對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要採用停電、停水、直至查封等強硬手段,強令其停業整改。
(三)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擴大推行企業註冊安全主任制度。
1、重點落實企業法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貫徹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制定並頒布企業法人具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條款,按分級負責原則頒發企業法人安全生產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
深入貫徹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區、鎮、村抓好安全生產綜合管理。
2、擴大推行企業註冊安全主任制度。督導企業做好註冊安全主任的聘用(包括職責和待遇等)工作。今年,寶安、龍崗兩區“三資”、“三來一補”企業實施註冊安全主任制度要有重大突破;特區內重點行業企業的註冊安全主任覆蓋面要達80%以上。
3、建立和完善重大傷亡事故追查制度。依法嚴肅查處或起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企業和有關責任人,並跟蹤落實事故單位的隱患整改。
二、繼續實施再就業工程,緩解就業壓力,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鋪平道路
據統計預測,今年全市需要安置就業的總人數為33000多人。解決好這些人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重要配套措施,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
為此,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以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和企業富餘人員再就業為重點,繼續實施再就業工程,把全市居民失業率控制在3%以內。啟動勞務工有序化流動工程,逐步形成調控有力、進出有序的勞務工管理新格局。
(一)深入實施再就業工程,促進居民充分就業。
1、抓緊法規起草工作
制定、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居民就業促進條例》,為依法實施再就業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在上述法規尚未實施之前,先在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金融保險業、倉儲業和物業管理等行業實行特區居民按比例就業制度,具體比例由市勞動部門確定。
同時,要根據本市勞動力供求狀況和促進本市居民充分就業的需要,公布一批不準從市外招調員工的工種崗位。
2、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
一要繼續貫徹市政府關於“先市內調劑,後市外招調”的用工政策,用工單位需要招聘員工,必須先到職業介紹機構招聘,確實招不到的,經勞動部門核准,才可到市外招聘。
二要深入貫徹《深圳經濟特區職業介紹規定》,實行社會職業介紹機構年審制度,並分別於4月12月對全市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執法大檢查,規範職業介紹行為,取締非法職業介紹機構。三要深入貫徹《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私招濫雇行為,切實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
3、在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再就業問題上取得突破
一要制定和落實配套政策措施,鼓勵和指導企業積極招用就業困難群體;
二要加強轉業訓練和職業指導,端正就業困難群體人員的擇業觀念,努力提高其就業競爭能力;
三要組織舉辦各類招聘專場,重點做好就業困難群體的推薦、介紹工作;四要試行女工彈性工作制、非全日工作制和階段就業制。通過落實上述措施,爭取50%以上的就業困難群體的人員實現再就業。
4、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
制定、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完善失業保險費的收繳、管理和救濟金的發放制度。依法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加強失業保險費的收繳工作,發展失業保險事業,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穩定社會的積極作用。
5、建立失業率的統計、分析和預警制度
根據勞動部《就業和失業統計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失業率的調查、統計、分析和預報工作,定期預報全市失業員工人數和失業率情況,為巨觀決策提供依據。
(二)啟動勞務工有序化流動工程,對企業招用勞務工實行有序化管理。
1、制定《深圳市勞務工有序化流動工程實施方案》,並抓好試行工作。結合修訂《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依法確立勞務工有序化流動的“四定”原則(定向培訓、定點輸送、定額補充、定期輪換),制訂《勞務工有序化流動工程實施方案》。對新招用勞務工人數達50人以上的企業試行有序化流動管理,通過試行,總結經驗,完善措施,明年全面鋪開。
2、加強勞務工的信息管理。配合實施該項工程,建立和完善勞務工電腦信息管理系統,把對用人單位的勞務工信息管理擴大到勞務工個人。
3、加強境外人員在深就業管理。貫徹落實勞動部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把境外人員在深就業管理工作全面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三、大力推進職業訓練和技能鑑定工作,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
今年的職業訓練和技能鑑定工作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規範和推進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工作為核心,以強化職業訓練為手段,廣覆蓋、上檔次、上水平,為建立一支以技師、高級技師為骨幹,中、高級技工為主體,初級工為基礎,技術過硬,職業道德水平較高的技術工人隊伍打下良好基礎。
(一)以市場為導向,鼓勵多方辦學,大力強化職業訓練。
1、面向市場,多方辦學。充分發揮政府、社會團體、企業、個人多方面積極性,採取多方投資、合作辦學等形式,大力興辦職業訓練實體。市、區勞動部門興辦的職業訓練實體要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增設網點,擴大規模,提高檔次;
市第一、二技校和市職業訓練中心要逐步辦成以培訓中、高級技工為主要目標的綜合性、多功能的職業訓練基地,發揮龍頭示範作用,帶動社會各類培訓機構,大力開展職業訓練事業。全年培訓初級技工的人數達2萬人以上,培訓中級技工人數達6000人以上,培訓高級技工人數達2000人以上,培訓技師人數達600人以上。
2、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崗位培訓制度。企業要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實行集約型經營,積極開展入崗人員基本技能訓練、在崗人員提高技能訓練和轉崗訓練,並建立和完善培訓考核與工資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以調動員工學習技術的積極性。
3、開展勞務工從業基本知識培訓。市、區勞動部門制定方案,編印教材,確定標準,組織、指導用工單位,對勞務工分期分批地進行勞動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職業道德常識等從業基本知識的培訓。全年市、區兩級企業勞務工的從業基本知識培訓覆蓋面要達50%以上。
(二)依法加強職業技能鑑定的社會化管理,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抓緊制定、實施《深圳經濟特區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條例》。上半年要完成起草、送審工作,8月份爭取提交市人大審議通過,頒布實施,把職業技能鑑定的社會化管理和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納入依法管理軌道。
2、依法加強職業技能鑑定的綜合管理。籌建國家職業技能深圳測試中心,充分發揮其職業訓練和技能測試的整體功能。統籌規劃全市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工作,嚴格管理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加強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把好考核鑑定質量關。
市勞動部門要制定並公布《深圳市1996年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計畫》,分批進行初、中、高級技工資格和技師資格的社會化考核。
3、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與市總工會等有關單位合作,組織舉辦第二屆全市工人技術運動會,開展電工、計算機等項目的職業技能競賽,推動全市的職業訓練和技能考核鑑定工作。
四、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加強工資執法和巨觀調控
今年要繼續推進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完善企業工資激勵與約束相結合機制,加大巨觀調控力度,嚴格執法,加快建立市場機制決定、企業自主分配、政府監督調控的工資分配體制。
(一)完善巨觀調控體系,重點加強對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的調控。
1、進一步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三個層次調控辦法。
一要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抑制過高收入。配合稅務部門落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個人所得稅徵收制度和企業員工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
二要制定並公布本年度工資增長指導線,合理調節企業工資增長水平。
三要深入貫徹《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制定並公布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保證員工的基本收入。
2、重點加強對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的巨觀調控。貫徹落實《深圳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按照“兩低於”原則,加強對企業工資總額、工資水平的調控。
完善《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管理制度,按規定嚴格審核企業工資使用計畫,加強對企業工資總額使用情況的監控。
(二)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激勵與約束相結合機制。
1、完善和擴大推行經營者年薪制。會同投資管理公司等部門,對已實行年薪制的企業進行嚴格的考核和結算,並按規定做好兌現和獎懲工作,以鞏固和完善市屬一級公司經營者年薪制。
同時,要選擇部分二級公司和駐深、內聯企業推行年薪制。
2、深化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以勞動技能和勞動貢獻為主要依據的企業基本工資制度,發揮工資的激勵功能,促使員工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擴大企業員工持股制度的試點範圍。
(三)嚴格執法,進一步規範企業分配行為。
1、加大企業工資總額分配情況的執法力度。協同財政、審計等部門,開展企業工資總額分配情況的執法大檢查,對貸款濫發獎金和違反“兩低於”原則多提工資的,按規定嚴肅查處;
對工資水平偏高、增長過快的有關行業、企業要重點加強聯合審計、監督檢查和嚴肅查處。
2、落實企業工資支付制度。市、區勞動部門要建立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定期檢查制度,重點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和“三來一補”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採取發放和回收工資情況調查表等辦法,掌握工資支付情況,及時糾正拖欠、剋扣員工工資現象。
五、推進勞動法制建設,強化勞動監察和依法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完善勞動力市場新秩序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勞動法》的深入貫徹和企業制度改革的深化,企業和員工的勞動關係已呈現出多樣性和複雜化特點,勞資糾紛將繼續增多,勞動執法和處理勞動爭議的任務將更加繁重。
為此,必須以全面貫徹落實《勞動法》為統領,加快立法步伐,完善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積極營造一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環境,確保社會穩定。
(一)抓緊立法,加快構建特區勞動法規體系。
1、今年勞動立法的重點是根據依法改革、依法行政需要,抓緊起草並送審《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等法規規章,修訂《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契約條例》,為維護勞動力市場新秩序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和完善勞動行政複議制度、行政訴訟應訴制度和行政處罰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複議機構,依法辦理審結複議案件,規範勞動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維護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
(二)加大執法力度,維護勞動力市場的有序運行。
1、調整監察重點,加強執法監督。今年要重點檢查用工單位招工、工資支付、勞動契約的簽訂和履行情況,並整頓社會職業介紹機構,全方位推進勞動執法工作。
結合市人大代表對《勞動法》執行情況的視察,開展勞動執法大檢查,進一步落實《勞動法》規定的各項基本制度和勞動標準。對嚴重違法企業,要責令整改,並通過新聞媒介予以曝光,對遵法守紀的先進單位予以表揚。
2、完善突發性勞資糾紛處理制度。積極協調公安、法院、工商、海關、建設等部門,建立重大勞資糾紛聯合處理機制,以進一步加強突發性勞資糾紛的處理,全年重大勞資糾紛結案率要達到100%。
3、實行勞動年審制度。認真落實廣東省政府《關於實行勞動年審制度的通知》精神,總結、推廣羅湖區勞動年審工作經驗,對全市各類企業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勞動年審工作。
4、加強對違法企業領導的法律教育。結合勞動監察月活動,繼續採取舉辦法律法規培訓班等形式,對違法用工企業法人代表和勞資部門負責人加強勞動法規教育,促使違法企業自覺規範用工行為。
(三)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依法調整勞動關係。
1、鞏固和完善勞動契約制度,擴大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契約制度的試行範圍。結合修訂《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契約條例》,制定實施細則,依法加強對勞動契約的簽訂、鑑證、履行、變更、終止的管理以及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工作。
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要達95%以上,鑑證率要達90%以上。同時,總結35家企業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契約試點工作經驗,完善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契約制度,把試點範圍擴大到200家。
2、繼續貫徹勞動爭議處理“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原則,依法妥善調整勞動關係。
一要建立良好勞動關係推廣小組,大力宣傳遵法守紀企業建立良好勞動關係的經驗,以榜樣的力量影響和推動一般企業改善並建立良好的勞動關係,逐步減少違法用工企業數量。
二要加強基層勞動關係協調工作,推廣龍崗區在鎮一級建立勞動關係協調小組經驗和南山區建立企業調解委員會經驗,指導全市各鎮(街道辦事處)設立勞動關係協調小組。配合工會部門,加快企業調解委員會建設,指導全市各大、中型企業成立企業調解委員會。
三要繼續採取行政調解為主的辦法,及時、快速地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全年勞動爭議的結案率達95%以上。
3、開展勞動仲裁派出庭試點工作。根據勞動爭議處理以“基層為主”的原則,為強化鎮一級勞動部門職能,及時、快速地處理簡單的勞動爭議案件,上半年分別在龍崗區和華僑城開展勞動仲裁派出庭試點工作,下半年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六、轉變管理職能,加強機關建設,開創勞動工作新局面
今年各級勞動部門要自覺地把勞動工作與“三個根本性轉變”緊密結合起來,以依法行政為手段,以加強機關建設為保障,重點加快管理職能向依法管理、巨觀調控和強化服務三方面轉變,促進全市勞動工作走上依法改革、依法管理、加強服務的軌道。
(一)加強依法管理,強化巨觀調控,提高服務水平。
1、根據勞動執法需要和勞動部門自身職能,理順和完善內部機構設定,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嚴格培訓、考核,持《行政執法證》上崗,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促進勞動工作進一步向依法管理方向轉變。
2、適應市場需要,改進管理方式,促進勞動工作進一步向巨觀調控方向轉變。
一要加強勞動統計分析,建立和完善勞動領域巨觀調控指標體系,重點掌握全市居民失業率,從業人員人均收入水平,技術工人結構,企業因工傷亡千人死亡率等情況,為巨觀決策提供依據。
二要建立和完善勞務工管理、勞動信訪和監察、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監控、職業訓練和技能鑑定、工資巨觀調控等電腦管理系統,初步實現勞動工作的現代化巨觀管理。三要發揮市場機制配置社會勞動力的基礎性作用,改進管理方式,建立勞動力計畫調配新機制,由招調工審批制逐步過渡為核准制,同時,加重招調工計畫指標投放市場的比例,擬安排50―60%的招調工計畫指標投放市場,在全市公開考核,擇優招調。對已具有高級工資格以上的在崗人員或經市勞動部門培訓、考核,獲得高級工資格以上人員,符合招調工條件的,優先招調,逐步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市場配置。
3、強化服務功能,促進勞動工作進一步向指導、服務方向轉變。
一要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率,為企業服務。繼續搞好招調工報到手續“一條龍”服務、辦理勞務用工手續“一條龍”服務。印發《深圳市勞動局辦事指南》,為有關單位人員辦事提供方便。協助企業組團到內地招聘急需的技術人才。
二要進一步搞好就業和再就業服務。繼續開展失業員工和企業富餘人員再就業“一條龍”服務,並舉辦多種類型的招聘專場,促進本市居民充分就業。
(二)加強機關建設,完善勞動幹部隊伍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1、抓好四項教育,加強思想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檔案,制定《深圳市勞動局學習教育計畫》,採取邀請有關部門領導、專家舉辦講座和各單位自行安排學習等方法,重點抓好形勢、反腐保廉、依法行政和公僕意識四項教育,提高全局幹部的政治水平和勤政廉政意識。
2、完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依法辦事、目標責任管理、反腐保廉、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和崗位輪換等制度。對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的和有突出貢獻的幹部予以晉級,對依法行政表現突出者予以適當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凡違反辦事制度,不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業務的,要追究責任;
凡年終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辭退,基本稱職的,按離崗培訓處理;對違法行政,給公民和法人造成損害的,要追究法律責任。繼續設立民眾投訴信箱和邀請企業有關人員對勞動部門幹部的勤政廉政工作進行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議、監督勞動部門工作。
同時,採取崗位輪換和選派一些幹部到勞動部、區勞動局和本市大型企業學習鍛鍊等辦法,多方面鍛鍊幹部,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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