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局關於公布深圳市2001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並報市政府批准,現將2001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公布。

【發布單位】81909
【發布文號】深勞[2001]76號
【發布日期】2001-05-14
【生效日期】2001-05-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勞動局關於公布深圳市2001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2001年5月14日深勞〔2001〕76號)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並報市政府批准,現將2001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公布如下:
一、特區內2001年最低工資標準為3.43元/小時,折算成月工資標準摟574元/月。
二、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2001年度最低工資月標準為2.63元/小時,折算成月工資標準為440元/月。
2001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時間為2001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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