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淮南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淮南市政府同意,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0月1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16日
  • 發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0〕29號),建立並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聚焦解決農村公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著力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著力提升農村公路管養水平,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淮南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基礎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統籌督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盡責”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格局。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市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於85%。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三、建立健全以縣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市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按照以下權責清單,做好相應工作。
(一)市級加強指導監督,完善落實政策機制。市級人民政
府負責督導本轄區內各縣(區)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落實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並對養護資金進行監管。完善支持政策和養護資金補助機制,支持、督促縣(區)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落實縣、鄉、村三級路長制體系。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安排農村公路養護市級補助資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等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引導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二)縣(區)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養機制。縣(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籌集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監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由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級總路長,設立縣級路長辦公室;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鄉級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並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和鄉級人民政府履職盡責。
(三)鄉村兩級履行職責,組織開展管養工作。鄉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鄉道、村道公路管理養護職責,由鄉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鄉級總路長,設立鄉鎮路長辦公室,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組織好鄉道的日常養護,指導並監督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好村道管理養護工作。村(居)民委員會由其主要負責人擔任村級路長,按照“農民自願、民主決策”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並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
四、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四)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籌集渠道。
農村公路的養護應當建立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資為輔的資金籌集機制。其資金來源:
1.國家補助的專項資金和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2.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財政性資金;
3.村(居)民委員會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一事一議”和政府獎補相結合方式籌集的用於村道養護的資金;
4.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或者利用農村公路綠化經營權等方式籌集的資金;
5.通過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五)強化養護資金保障。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按規定用好均衡性轉移支付、稅收返還等相關政策,將農村公路發展納入縣(區)政府一般債券重點支持範圍,保證農村公路正常養護。縣(區)人民政府要建立與農村公路里程、地方財政、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相關聯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調整年限不超過5年。縣(區)人民政府按照“有路必養、養必到位”的要求,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
市、縣(區)財政合計按照不低於縣道每年10000元/公里、鄉道每年5000元/公里、村道每年3000元/公里的標準安排資金,用於縣、鄉、村道的日常養護。市對區按照縣道每年8000元/公里、鄉道每年4000元/公里、村道每年2400元/公里進行補助,不足部分由區人民政府承擔。壽縣、鳳台縣自行承擔。
(六)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
1.省級補助資金依照規定安排使用,專項用於農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預防性養護工程和日常養護。
2.日常養護資金由市、縣(區)人民政府安排,專項用於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及管理工作。
3.縣(區)人民政府要對公共財政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安全有效使用。縣(區)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範圍。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對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或者利用農村公路綠化經營權等方式籌集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須接受社會監督,並將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4.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實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並接受各級財政、審計、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縣(區)人民政府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採取資金補助、先養後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鼓勵縣(區)人民政府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鼓勵縣(區)積極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工作,提升農村公路抗災搶修能力。
五、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八)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各等級公路的大中修等養護工程向社會開放,依法採取公開招投標方式選定養護作業單位。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鼓勵將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推行零星小修與日常保養劃片區捆綁招標。鼓勵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契約、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鼓勵採用以獎代補等方式,推廣將日常養護與應急搶通捆綁實施並交由農民承包;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力量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通過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納入公益崗位等方式,為貧困戶提供就業機會。對等級較低、自然條件特殊等難以通過市場化運作進行養護作業的農村公路,可採取個人(農戶)分段承包等方式進行養護。
(九)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制定專項方案,儘快補充完善。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探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並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
(十)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由縣(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區)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建立適合本地情況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路政管理指導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
按“縣統籌、鄉管理、村監督”的模式,建立健全鄉村道路專管員管理體系。縣(區)人民政府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募專職鄉村道路專管員,負責一定範圍內的農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隱患排查、養護監督工作等,所需資金列入本級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准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鄉村道路專管員可優先選用有公路建設養護經驗的企業改制分流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本地戶籍人員。
(十一)開展農村公路品質示範路創建。堅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綠色生態、創新驅動”原則,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強化公路養護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加強質量監管,延長公路使用壽命,降低運營養護成本;積極構建農村公路沿線和諧生態,加強公路兩側造林綠化和原生植被保護。堅持經濟實用、綠色環保理念,全面開展“美麗公路”創建工作,提高農村公路養護技術水平。
六、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統籌領導,落實相關責任。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指導監督,由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要按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落實責任,大力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十三)加強監督考核,強化結果運用。市政府將農村公路管養工作納入對縣(區)人民政府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要建立健全對縣(區)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明確各縣(區)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嚴格實行目標考核,重點監督考核責任落實、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等情況,並將考核結果運用到養護工程資金分配等方面。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的督導,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和組織在農村公路發展中的作用。
(十四)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改革到位。各縣(區)要明確改革時間節點,細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傳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關於印發淮南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淮府〔2009〕74號)同時廢止。

解讀

一、背景和依據
2020年4月,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安徽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皖政辦秘〔2020〕29號)。為進一步管好、護好農村公路,加快建立並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切實提升農村公路管養水平,市交通運輸局起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10月印發了《淮南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適應財稅體制、預算體制、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迫切要求,是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重要內容,是支撐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滿足新時代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方案》聚焦解決“四好農村路”發展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對深化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進行統籌部署和安排。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安徽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際情況,形成方案初稿,徵求了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意見,經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修改完善後提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方案》。
四、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統籌督導、分級管理、以縣為主、鄉村盡責”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於的格局。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路況水平和路域環境根本性好轉,農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體系全面完善。
五、主要任務
(一)通過市級加強指導監督,完善落實政策機制,縣級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養機制,鄉村兩級履行職責,組織開展管養工作,建立健全以縣為主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
(二)通過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籌集渠道,強化養護資金保障,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三)通過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開展農村公路品質示範路創建,建立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六、創新舉措
鼓勵縣(區)人民政府將農村公路建設和一定時期的養護進行捆綁招標,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遊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於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鼓勵縣(區)積極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工作,提升農村公路抗災搶修能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慮
(一)加強統籌領導,落實相關責任。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指導監督,由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二)加強監督考核,強化結果運用。市政府將農村公路管養工作納入對縣(區)人民政府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的督導,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和組織在農村公路發展中的作用。
(三)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改革到位。各縣(區)要明確改革時間節點,細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傳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局將持續加強《實施方案》落實,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有序開展,為我市“四好農村路”建設高質量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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