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淮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淮南市房地產管理的政策規定並負責指導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區、縣房地產管理與房地產行業協會工作。
(三)負責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擬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房地產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城建平台項目建設。
(五)指導和推動全市城鎮住宅建設。指導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舊小區整治;協助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指導推動全市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組織實施住宅部品準入、住宅性能認定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法規,指導推進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物業企業黨建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負責物業管理優秀小區的創建工作;負責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管理並監督使用;負責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的評定;會同物價部門核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查驗住宅區竣工綜合驗收工作;參與住宅小區規劃設計。
(七)負責房屋面積測繪市場管理。
(八)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辦理城鎮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評估、擔保等事宜;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管理。
(九)負責二手房資金、商品房預售資金、拆遷項目保證金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的監管。
(十)負責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監督指導;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價格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估價鑑定。
(十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市級保障性住房房源交付驗收,房源調配、房屋使用維護、補貼資金管理等工作;指導市級保障性住房資產運營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城鎮房屋安全的監督檢查,實施房屋安全鑑定,督促有關產權人對危險房屋進行治理。
(十三)負責對全市各類新建建築物採取白蟻預防措施,對已發生白蟻危害的建築物進行白蟻滅治。
(十四)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管理職能劃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擬定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管理全市房改資金。
(十五)負責全市集資建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項目審核,負責廉租住房資金審批以及住房補貼發放資格審核和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批。
(十六)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
(十七)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八)管理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財務、人事、勞資、社會保障、安全生產、治安保衛、工會、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職稱評聘和職工教育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事務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檔案起草及文書檔案管理、來信來訪及接待,承擔上傳下達任務;負責信息收集與傳遞、會務安排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本部門財政預決算編報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年度各項經濟指標收支計畫;負責物業管理協會、房地產業協會資金的監管;負責全市直管公房房改資金使用管理;負責機關辦公經費、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的收支;負責局系統有關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催收、核撥、平衡、調度;負責局系統財務收支內部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局系統的財務管理,抓好本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工作。
二、房屋安全和物業監管科
負責編制全市物業管理髮展規劃;負責對全市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制定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的評定;負責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達標考評工作;指導物業管理行業創建工作;查驗住宅區竣工綜合驗收工作;會同物價部門核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參與住宅小區規劃設計;負責指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指導全市物業企業黨建工作,指導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和物業協會等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中長期住宅發展規劃和短期計畫;指導全市住宅產業現代化建設,負責實施住宅部品準入、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認定與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使用;負責全市房屋重置價格測算、發布;指導房地產業施工技術管理;負責“兩書”管理;指導實施舊城改造工作;負責城鎮房屋拆遷管理、項目保證金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監管工作;協助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指導房地產業協會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督查區、縣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辦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房產市場監管科
負責全市房產市場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和房屋交易契約網簽網備管理;負責房產市場與監測;負責房產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存量房交易資金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複雜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建立健全房產市場誠信體系;負責住宅與房產行業信息化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科
受理並會同有關科室辦理房地產行政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房產行政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六、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城鎮房地產政策和法規的指導及房地產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審查和報批;綜合管理全市房地產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依法查處房地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指導房地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負責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及統戰工作、機構編制管理、勞動工資、幹部工作、幹部檔案管理和各類報表統計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的職工教育與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工作;負責勞動競賽、勞動保護、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
八、機關黨委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機關學習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對黨員進行管理、監督;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協助局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九、工會
動員全局職工積極開展建功立業和爭先創優活動;組織職工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技能培訓和文體活動;健全政務公開民主管理各項制度;定期開展送溫暖活動,關心困難職工生活;加強工會自身建設和工會幹部的理論學習和培訓;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共青團、婦聯等工作,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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