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8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08年12月20日
- 實施時間:2009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淮南市人大常委會
2008年10月16日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8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對《淮南市物業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三條第三款修改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做好業主大會的成立工作,並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2年4月11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淮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已經2021年12月28日淮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並經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現...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淮南市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淮南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1.07.11 實施時間 2011.07.11 (2011年4月14日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1年6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淮南市實施〈安徽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細則》是淮南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房屋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發布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淮南市實施〈安徽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細則 發布單位 81211 發布日期 2000-04-30 所屬類別 地方法規 ...
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2004年4月15日淮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開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議...
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將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以及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等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並書面告知相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前款規定的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在30日內書面告知縣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
第二十二條 地方性法規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於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內在《淮南日報》上全文公布,並在《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全文刊登。在《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規文本為標準文本。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
的決議修正,根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的決議第二次修正,2007年6月27日淮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修訂,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
根據2023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0年10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 2018年4月18日淮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改 根據2018年6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決議第三次修正)...
規定概述 【發布單位】安徽省 【發布文號】淮南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135號 【發布日期】2013-02-04 【生效日期】2013-04-0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關於辦法 淮南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13年2月1日淮南市第15屆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2月4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
於2006年12月22日經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1月5日 淮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對《淮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條修改為:“市、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的決定》,決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城市規劃管理...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 任:陳儒江 副主任:劉 濤 趙期中 朱 平(女) 沈 斌 夏智明、王懷義 秘書長:王懷義
(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的決定》,決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市政工程...
(二)拒不執行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於重大事項的決議、決定的;(三)拒不辦理人大常委會對重大事項報告提出的審議意見的;(四)其他妨礙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的。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
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開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決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淮南市開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4年4月15日淮南市第十三屆...
(2012年10月23日淮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根據2019年4月29日淮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2019年5月24日安徽省...
根據2012年6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批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的決議修正 2023年10月26日淮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