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
(三)承辦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檔案需要,組織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六)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有關工作。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區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區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置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同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及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區地方史志的組織編纂、管理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油區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協調、指導、管理全區油區工作。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
(十六)指導、協調市民投訴的受理和承辦等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民眾反映的重要問題和重要建議。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