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區新型工業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2.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3.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推進工業新舊動能轉換。加快發展新材料、智慧型裝備、新醫藥、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協調推進優勢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4.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區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策劃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年度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編制企業技術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5.負責研究提出全區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參與擬訂全區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研究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6.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管理,制定全區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區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落實督促全區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7.負責推進全區
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負責落實全區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的職責,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區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8.研究提出全區信息化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區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區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負責落實推進全區企業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9.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落實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10.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牽頭負責核事故應急協調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負責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工作。
1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關於促進
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12.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全區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全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推進全區
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1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區無線電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
14.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信訪維穩、黨建、人才、統計等工作。
1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安排、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區有關工業企業破產領導小組財務核算、財務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信息工作。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
(三)人才科。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制定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區企業家培訓規劃,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負責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落實企業招才引智,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區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四)經濟發展和運行科(掛民營經濟科牌子)。負責綜合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研究和分析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和建議。負責匯總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落實國家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省市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的統計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對全區工業設計產業的巨觀指導,擬訂有關扶持政策,研究解決工業設計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全區工業設計創新成果、設計中心、產業化項目認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業設計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
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參與擬訂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行業質量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組織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進全區
智慧型製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套用,培育發展智慧型製造新模式。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負責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材料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推進新材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推進新材料產業生產套用示範平台和創新項目建設。培植新材料產業骨幹企業,壯大產業規模。推進新材料產業集聚發展,建設特色產業基地。負責貫徹國家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部署,落實支持
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中小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推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平台網路。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培育和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培育工作。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創新。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指標考核。
(五)
項目管理辦公室(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推動法治機關建設,承擔機關普法、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核准備案、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初審等行政服務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綜合性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策劃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年度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編制企業技術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承擔工信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六)信息產業科(掛國防科技科牌子)。負責全區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重要軟體等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進全區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負責落實協調全區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的職責。配合協助上級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職責。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提出全區信息化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網路、平台、安全體系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負責落實全區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企業上雲的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軍民融合發展規劃。掌握、分析軍工生產動態。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技術基礎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軍工企業布局調整。組織實施全區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參與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負責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工作。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我區無線電管理具體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據法定許可權負責全區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台(站)管理工作。依法組織無線電管理監督檢查,實施無線電管制。配合協助上級有關無線電管理基礎技術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開展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的職責。組織無線電管理法規宣傳工作。
(七)企業管理科(掛安全科牌子)。推進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推進區級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負責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稀土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原材料產業發展情況並提出建議。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牽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組織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承擔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推進化工園區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集聚發展。負責對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輕工、紡織服裝、陶瓷、琉璃、食品、醫藥、家電、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促進行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電動腳踏車組織安全技術認證。負責完善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建立健全食鹽儲備和應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產、銷售、儲存的管理工作。承擔區履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核事故應急協調有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局內安全生產工作,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依法負責落實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從源頭治理上提高本質安全水平,督促民爆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統籌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110預警平台管理工作.
(八)安置科。負責本系統的人員安置、信訪維穩工作,受理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的信訪事項,負責提交辦結報告,並回覆信訪人。機關黨委。負責本單位及其管理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科承擔。
現任領導
局長: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