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川區能源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性質:政府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決議,負責制定全區煤炭生產短期計畫和長遠發展規劃。 2、負責全區煤礦及煤炭加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區煤炭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全區煤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對違反煤炭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稽查糾正及處罰。
3、指導、協調全區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煤炭企業的查處工作。
4、參與、協調煤炭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煤炭企業統計工作。
6、維護煤炭企業經營秩序,監督煤炭經營企業依法經營。
7、組織煤礦礦長、井長、特殊工種人員和職工培訓工作。
8、負責搞好煤井關閉工作;協調煤炭企業歷史遺留問題。
9、負責全區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區潔淨型煤和蘭炭推廣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祝長海(黨委書記、局長)
陳向陽(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
翟所騫(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
魏學軍(黨委委員、主任科員、執法大隊大隊長)
王麗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馬玉山(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司志健(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財務科、安全生產調度中心、技術科、機電科、經營監管科、培訓科、清潔利用監管科八個職能科室和駐舜天、光正、東泰、濱嶺四個督查站。下設淄川區煤炭執法稽查大隊(全額正科級單位),內設執法一科、執法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