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區民政局是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務方面負責傳達各級黨委、政府和本局的指令檔案,上情下達、下情上達;負責收發檔案,並處理、傳閱、催辦、立卷、歸檔;負責草擬檔案,制發公文,審閱修改全局性的年度計畫、匯報材料、總結報告;負責各類檔案的列印;負責印章管理及信訪、保密、檔案室工作;負責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議記錄;負責宣傳、通訊報導、調查研究和文體活動;負責政績考核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全局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政務公開、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按照上級和本局有關規定做好從事調配、職稱評審和在職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事務方面負責來客來訪的接待禮儀活動;負責後勤服務、車輛管理、基建管理、基建維修、衛生綠化,安全保衛、房產物資管理工作;根據領導安排負責黨組會、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活動的籌備工作,做好對決策事項的落實催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科:擬定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分配下達上級下撥的民政事業專款,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救災救濟科: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救災;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組織、協調全區抗災救災工作,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使用情況;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負責指導鄉鎮對農村“三無”老、殘、幼群體實行社會救助,保障五保對象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區敬老院的管理。
優撫安置科: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政策和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具體負責優撫對象優待金統籌和城鎮退伍兵待分配期間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工作;承辦、審核報批革命烈士和區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工作;具體負責報批和調整復員、退伍、轉業軍人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具體協調軍地有關職能部門,研究制定雙擁工作的政策、規章,指導基層雙擁工作,總結、交流雙擁經驗,協調處理軍地之間的矛盾和糾紛;承辦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宜。具體負責全區城鄉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交接、檔案審查和安置工作;承辦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協調服務工作。
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科: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及表彰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研究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社團管理科:負責全區性社團登記管理,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社會事務科:負責全區殯葬數據統計,對違法殯葬行為進行查處,推行移風易俗;負責全區兒童收養工作,嚴格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負責“星光計畫”工作。
行政許可科:負責擬訂許可事項的辦理標準、程式和要求,並在“行政許可視窗”進行公示;負責許可事項的受理、現場勘驗及辦證工作;負責告知申辦人按照有關標準、程式和要求辦理各類事項;負責組織局屬相關科室開展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工作;負責上級業務部門行政許可事項下放有關工作的承接,做好下放事項的辦理;負責業務工作範圍內的檔案整理、歸檔,及有關業務專項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區低保辦公室: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區地名管理辦公室:貫徹並監督執行關於地名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本地區地名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地區地名工作的長遠規劃和近期計畫;承辦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推廣和監督標準地名使用;組織和檢查地名標誌的設定和更新;調查、收集、整理地名資料、建立健全地名檔案、開展地名諮詢,組織地名書刊的編輯出版;開展地名學理論研究,總結和推廣地名科研成果;負責全區行政區劃邊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及鄉、鎮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勘界成果資料的整理、保管、邊界線界樁維護。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區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
區雙擁工作辦公室:1、根據領導小組安排,研究有關雙擁政策、規定、規劃和措施,指導督促各鄉鎮、街道落實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雙擁工作任務;2、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積極主動地了解和掌握全區雙擁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和研究帶傾向性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3、參與區重大雙擁活動的組織,督導各鄉鎮、街道落實擁軍工程,協調駐周部隊參加地方重點工程、公益事業建設、搶險救災、扶貧濟困、軍民共建等愛民工程;4、組織全區雙擁工作會議、表彰會議和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主任會議、成員單位聯絡會議等;5、協調軍地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督導雙擁政策和法規的落實;6、開展雙擁宣傳和理論研究,指導各鄉鎮、街道和駐軍開展國防教育的雙擁宣傳教育工作;7、宣傳雙擁典型,總結推廣經驗,指導基層雙擁工作開展;8、組織指導創建雙擁模範城活動的開展,負責省和市級雙擁模範城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命名表彰意見,負責向省、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年度工作;9、組織協調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軍民矛盾糾紛;10、完成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及市雙擁辦公室交辦事項。
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和省、市、區優待老年人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擬定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草擬全區老年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動員社會各界興辦老年公益事業,開展敬老助老服務活動,協助、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調查處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事件;具體負責老年優待證辦理工作,具體負責百歲老人及90—99歲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發放。
婚姻登記處:負責全區婚姻管理工作,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和文明婚俗;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明、夫妻關係證明、解除夫妻關係證明);依法處理違法婚姻;負責對婚姻介紹機構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婚姻檔案管理。
區福利生產管理站:負責對全區福利生產的巨觀管理;指導、監督社會福利企業的辦廠方向;審批和檢查各類社會福利企業;協助落實國家的各類扶持保護政策;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服務;為殘疾人開闢更多的就業渠道,依法保障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區福利企業協會進行管理。
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組織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看檔案、聽報告,開展各種文體活動;落實他們的各項待遇,並儘可能地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軍休所要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醫療工作,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看病中遇到的困難,對危重病人要及時組織搶救。軍休所對分散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要加強服務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落實他們的各種待遇。
區殯儀館:負責全區殯葬管理,殯葬服務,推行殯葬改革。
區烈士陵園: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保護與維護工作;為社會各界進行悼念先烈愛國主義革命傳統教育提供服務和接待;負責烈士檔案與烈士骨灰的保管與管理及烈士事跡的蒐集和整理工作;搞好烈士陵園的綠化、美化、淨化及防火;開展老幹部骨灰的存放和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賀濱業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黨組成員、區老齡辦公室主任丁鳳麗同志:主持老齡辦工作,負責老齡、救災救濟、低保、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分管救災救濟科、低保辦、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群波同志:負責辦公室事務、社會事務、婚姻登記、殯葬服務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事務科、婚姻登記處、殯儀館。
黨組成員、區烈士陵園主任張京路同志:主持烈士陵園工作,負責優撫、雙擁、安置、軍休工作,分管優撫科、雙擁安置辦、軍休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盧麗偉同志:負責社團管理、地名、慈善、行政許可、殘疾人兩項補貼、募捐、三峽移民和工青婦工作,分管社團管理科、地名辦公室、區慈善總會辦公室、行政許可科、福利生產管理站、募捐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