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把推進政務公開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去把握,聚力“三提...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市統計局嚴格按照市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完善《淄博市統計局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嚴格按照公開方式、公開時限和公開...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淄博市民政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各級政務公開相關政策法規,擴大公開範圍,有序公開民生...
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淄博市應急管理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嚴格執行國務院和省、市關於政務公開有關安排,堅持應公開盡公開,不斷拓展公開廣度和深度...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淄博市農業農村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緊緊圍繞“3510”發展目標、“強富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務...
2023年,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
為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通知 中文名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 適用地區 淄博市 發布時間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所屬類型 地方法規...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堅持以...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
(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發布山東省統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具體要求,由山東省信訪局編制,面向社會公布。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1.省機關事務局沒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2.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2023年,共辦理代表建議1件、政協提案5件,均已按時辦結並按規定公開。3.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對照上級年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2023年,我廳未收取信息處理費。(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結合《2023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制定《山東省審計廳2023年...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持續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本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省體育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省財政廳以擔當促實幹、以創新求突破,堅持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創新政務公開方式,紮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我廳被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2023年度,本機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二)落實上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情況 制定《山東省科技廳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了任務要求,明確各處室的責任分工...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持續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以...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由省衛生健康委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統計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發布山東省公安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結合2023年山東省大數據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編制發布本報告,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結合2023年省自然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編制發布本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及《2023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有關檔案要求,現公布山東省商務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在淄博市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和統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情況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二)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23年,我局共承辦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建議53件(另有參閱6件),省政協...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2023年,省司法廳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未收取信息處理費用。(二)落實2023年山東省政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編制並公布山東省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