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五十條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