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由大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設、監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大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條例》要求,緊盯問題整改求突破,立足高質量發展謀改革,實施“一年補齊短板、兩年重點突破、三年整體提升”發展路徑,以全方位推動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為主線,開出了高質量發展“大同處方”。建立政務信息公開報送制度,加大政策解讀力度,積極回應民眾關注關切,有效保障人民民眾對全市衛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強化了對行政權力的運行監督,促進了依法行政,推動了我市衛生健康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23年,我委通過多種渠道主動公開衛生健康領域政府信息,通過市政府網站衛生健康委信息公開專欄發布信息300條,其中:衛生健康工作動態(健康知識、服務能力、公示公告、政策宣傳)信息134條,工作方案、細則3條,機構變動信息6條,衛生健康執法信息68條,財政預決算信息5條,醫療系統招聘信息84條。向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投稿120餘條(篇),通過省、市級等新聞媒體報導我市衛生健康政策、亮點和突出成績20餘篇。通過“大同市衛健委”公眾號發布疫情提示、健康知識普及等為主的宣傳信息近1000條。
(二)依申請公開事項辦理情況
我委及時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行修訂更新,對主動公開信息的範圍和方式、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程式、監督方式進行了重新明確,並掛網公開。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條,已及時回復。
(三)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情況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對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進行調整,保證全委信息公開工作高效開展。加強政府信息發布管理,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主管,誰負責;先審核,後發布”原則,所有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必須經委機關科室負責人、保密員、辦公室進行內容審核,重要或敏感信息經分管委領導或委主要領導審核後方能對外發布或向信息申請人進行公開,未經審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開。2023年,我委未出現不良信息上網、無序發聲以及保密信息、敏感信息等泄露問題。
(四)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我委以市政府網站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搭建了政務新媒體平台等為一體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不斷拓寬公開渠道。加強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嚴格內容審核把關,強化安全保障,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室要求,每月對政務新媒體運行情況進行自查並上報。著力打造好大同市衛健委官微(微信公眾號)新媒體信息發布平台,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達到280萬人,年訪問量達1000餘萬人次。
(五)政務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領導,根據人員變動,不斷調整充實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科員為小組成員的工作格局。明確辦公室作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機構,專人負責政務公開信息的對接、收集、整理、公開,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有人員、有效率,並按月對政務信息報送情況進行通報。不存在因政務公開導致的投訴、舉報或其他責任追究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4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59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7.38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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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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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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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總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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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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