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體育局

涼山彝族自治州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編辦、州監察局《關於調整州政府部門和州級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通知》(涼紀發〔2010〕20號)規定管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吉覺作哈同志為涼山州體育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山彝族自治州體育局
  • 所在地區:涼山彝族自治州
  • 行政編制:14名
  • 核定局長:1名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2號)和《中共涼山州委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於涼山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涼委發〔2010〕18號),設立涼山彝族自治州體育局(簡稱州體育局),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州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州體育工作的政策並監督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州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全州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全州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
(四)統籌規劃全州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州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州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統籌規劃全州運動項目布局,研究和指導業餘體校運動隊員的業餘訓練、競賽和輸送、培養工作。
(六)擬訂全州體育產業發展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督協調全州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七)指導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指導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全州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九)承辦國家、省體育競賽,制定州內競賽制度,負責全州體育競賽的綜合平衡,指導全州體育競賽工作。
(十)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涼山彝族自治州體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擬訂機關工作部署、年度計畫、公文列印、文秘、政工人事、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統計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目標管理、後勤管理、離退休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類大型體育活動;綜合編制全州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二)社會體育和產業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擬訂全州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體育彩票協調監督;實施全民健身條例,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在全州中國小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監督全州體育法規執行情況;負責受理和辦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三)競賽訓練科。
擬訂全州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組織參加省級比賽;全州大型體育比賽規程的制定和組織,指導全州業餘訓練工作,安排布局全州重點業餘訓練項目,負責全州二、三級裁判員、等級運動員的申報和審批辦證工作,負責裁判員的培訓和參加比賽的調配、確認和公布州紀錄及青少年紀錄等工作;負責州級綜合性運動會和全州性青少年體育比賽的競賽組織及運動員資格審查工作;承擔組織、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其他事項


(一)承擔涼山州體育總會的具體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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