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州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將州大橋水庫工程管理局職責劃入州水務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加強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楊昌林同志為涼山州水務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涼山彝族自治州水務局
- 外文名:Water Resources Bureau of Liangshan Yi Autonomous Prefecture
- 內設機構:11個
- 隸屬:涼山彝族自治州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信訪維穩工作;協調指導全州水利行業勞動生產安全;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批評、意見和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組織編寫州水務志和行業大事記;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科(涼山州節約用水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配套的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工作;承辦全州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實施水功能區的劃分和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管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會同相關部門審查州管湖泊、河道排污口的設定和擴大;組織編制全州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鎮供水的水源規劃工作;組織編制州管江河和跨縣(市)江河的水量分配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水資源費的項目上報編制工作;組織編制《涼山州水資源公報》。
(三)規劃計畫建設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州水務行業可持續發展中長期規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州管流域或區域綜合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州管涉水工程基本建設項目和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全州水務行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的監督檢查;組織水務行業基本建設工程的驗收和水務統計工作。
(四)水利科(涼山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州農村水利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組織擬定有關的規範、標準和規劃;指導全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鄉鎮供水和農業節約用水工作;指導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負責全州已成各類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負責病害工程整治和工程維修配套擴建以及工程綜合利用;負責全州水利統計和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州水庫大壩安全鑑定、病害水庫整治和水利工程水毀修復工作。負責全州水利工程防洪渡汛和抗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水利血防和水利風景區的管理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涼山州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規。研究提出全州水土保持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州水土流失重點防治規劃,指導、審查、呈報各縣市水土保持規劃,協調全州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及工程管理;負責水土保持新技術研究推廣;負責全州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執法組織管理;組織州級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驗收,監督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和收費制度的管理落實;組織指導全州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工作。
(六)地方電力科。
負責全州地方電力的規劃、開發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農網改造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組織編制全州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州水電農村及電氣化統計工作;指導農村水電行業技術進步,組織技術培訓。負責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大型水利工程管理科。
負責全州大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對已建和在建的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設程式、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實施監督。負責協調待建大型水利工程前期的各項工作;負責監測大型水利工程水域內水質、水量,並及時報送相關部門;承擔編制大型水利工程的年度蓄供水計畫,審定大型輸水水利工程的年度用水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收取大型水利工程下游電站償付費,並對使用償付費建設的項目實施監督;參與大型水利工程水事糾紛的調解與處理;配合環保部門對大型水利工程保護與管理範圍內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質量監督。
(八)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受理和辦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本部門的授權對州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對需要進行專家論證、部門會審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組織、協調;對本部門在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完成本部門和政務中心交辦的相關工作。
(九)財務經濟科。
負責編制全州水務行業財務及項目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資金的綜合管理;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水務行業專項經費進行監督管理,對水務行業財務管理進行指導;負責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全州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組織原水價格的測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十)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承辦局黨組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水利行業人員的培訓、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水利行業隊伍建設。承辦有關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和全州水利行業涉外工作,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合作與技術交流。
(十一)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涼山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承擔州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州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州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對州境內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貫徹、監督、執行保護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岸線、河堤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全州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綜合利用與開發;組織指導全州江河、湖泊和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設及安全管理;負責州管江河的三線劃定和清障工作;負責江河沿岸和跨(穿)江河建設項目評估審查;河道管護範圍內開採砂石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單列管理行政編制1名;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1名。
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編辦、州監察局《關於調整州政府部門和州級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通知》(涼紀發〔2010〕20號)規定管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6名。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州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州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州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州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州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將城市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方面的管理體制,州政府各相關部門根據所承擔的職責負責業務上的指導。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