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測評

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測評

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測評是指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並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自行或者委託有關機構,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心理測評,判斷其心理成熟度、犯罪心理動因以及悔過程度等,為評估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狀況、人身危險性和重新違法犯罪可能性以及開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等提供參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測評
  • 所屬領域:法律
概念,法律規定,範圍及注意事項,

概念

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並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自行或者委託有關機構,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心理測評,判斷其心理成熟度、犯罪心理動因以及悔過程度等,為評估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狀況、人身危險性和重新違法犯罪可能性以及開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等提供參考。

法律規定

1.《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自行或者委託有關社會組織、機構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社會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並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心理測評。
社會調查和心理測評的報告可以作為辦理案件和教育未成年人的參考。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證人進行心理疏導;根據實際需要並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測評。心理疏導、心理測評可以委託專門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心理測評報告可以作為辦理案件和教育未成年人的參考。

範圍及注意事項

司法實踐表明,心理測評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徵、心理特點、犯罪動因等,有利於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矯治。
1.適用範圍
(1)犯罪動機不明、目的不清的;(2)作案次數多、頻率高的;(3)一貫有嚴重不良行為及違法傾向的;(4)作案手段、行為方式有明顯成人化犯罪特徵的;(5)自幼成長的環境不良的;(6)犯罪時具有明顯激奮或恐懼心理的;(7)有疑似性格障礙或人格障礙的;(8)其他認為有必要進行心理測評的。
2.注意事項
開展心理測評前,應當告知被測評人員測評的原則、目的,消除其緊張情緒。
心理測評後,應當及時出具心理測評報告,由測評人員簽字,為進一步開展心理干預、心理疏導、心理矯正工作提供依據,並可以根據需要以合適的方式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反饋和解釋。
心理測評報告可以幫助辦案人員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心理和再犯可能進行判斷,作為辦案、教育時的參考依據。
心理測評工作記錄,應當連同相關表格、報告等資料單獨建檔,妥善保存,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