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是2020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防車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
- 外文名: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23: Compressed air supply fire fighting vehicle
- 標準號:GB 7956.23-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C84
《消防車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是2020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消防車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是2020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9年12月31日,《消防車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發布。2020年7月1日,《消防車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實施。1起草工作主要起...
消防車 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 2019-12-31 2020-07-01 現行 2 GB 19156-2019 消防炮 2019-12-31 2020-07-01 現行 3 GB 7956.17-2019 消防車 第17部分:排煙消防車 2019-12-31 2020-07-01 現行 4 GB 7956.4-2019 消防車 ...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公共消防設施包括:(一)消防站、消防指揮中心、消防訓練基地、滅火救援裝備儲備基地等;(二)消防車通道;(三)火警信號傳輸線路、消防通信...
(四)消防車通道,應急疏散、救援通道和場地;(五)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遺產的消防保護措施。第二十三條開發區、工礦區和旅遊度假區公共消防設施的規劃、建設應當符合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統一規劃建設的農村住宅聚集區編制建設規劃應當有...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援。第六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援。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第四十六條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重大災害事故...
室外集貿市場管理單位應當確保消防車通道不被占用。第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與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通信等主管部門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醫療急救等市政公用企業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市政公用企業和建設等單位在停電...
器材消防車、供水消防車、供液消防車、供氣消防車、自卸式消防車、加油車、飲食保障車、宿營車、發電車、淋浴車、救護車、消防技術裝備維修檢測車、裝備搶修車、防爆車、防暴水炮車、裝甲運兵車、運兵車、起吊清障車、強臂破拆消防車...
(三)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四) 改善防火條件,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五) 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
根據2012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根據2022年7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
第二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在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車通道、消防車撲救作業場地等處設定醒目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第二十四條 區分所有權的建築物中專有部分設有消防設施的,所有人、使用人對專有...
第十條 消防通信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建設。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設火警信號傳輸線路以及消防指揮中心與消防站和供水、供電、供氣、醫療急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單位之間的消防指揮調度傳輸線路。經營本地電話業務和移動...
為加強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條例》等的規定,《西寧市消防條例》於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小區道路停車位占用消防車通道,銷售、燃放孔明燈等行為將被明...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消防救援機構、應急、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衛生健康、氣象、地震等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等單位,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和火災與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
(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六)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八)法律、法規...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將與消防有關的法律、法規納入普法宣傳的總體規劃並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文物部門應當指導文物保護、使用、管理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單位落實公共消防安全責任。第十二條 鄉...
第十四條 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管理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對各自專有部分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管理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保共有...
(六)組織部隊熟悉轄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有關情況,及時向防火監督部門通報發現的問題,參與城市消防規劃制定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七)協調轄區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氣象等有關單位和其他應急救援隊伍,...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管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消防監督檢查。第三條 交通、建設、規劃、衛生、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鐵路、港口、民航、林業、園林等部門...
《消防車第3部分:泡沫消防車》是為適用於泡沫消防車而制定的標準。2014年9月3日,《消防車第3部分:泡沫消防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5年7月1日實施。檔案發布 2014年9...
公共消防設施由城建、公用、郵電等部門負責建設和維護,公安消防部門負責驗收、使用。新建、改建城市住宅區,建設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規劃、建設配套的小型消防站。第二十五條 城市市區按照4至7平方公里保護範圍或在接到報警後消防車能在5...
GB 7956.23-2019 GB 7956.23-2019是國家標準之一。中文標準名稱:消防車 第23部分:供氣消防車 英文標準名稱: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23: Compressed air supply fire fighting vehicle ...
生產的汽車類型有A類泡沫消防車、泵浦消防車、乾粉泡沫聯用消防車、乾粉水聯用消防車、乾粉消防車、供氣消防車、供水消防車、後援消防車、化學洗消消防車、機場消防車、舉高噴射消防車、排煙消防車、泡沫消防車、搶險救援消防車、搶險照明...
配備了56米大跨度舉高消防車、多功能重型泡沫消防車、重型泡沫消防車、水乾粉聯用消防車、搶險運兵車、供氣消防車、泡沫原液補給車、重型水罐消防車、重型水罐消防車、搶險救援車、多功能危險化學品監測車、化學洗消車、通訊指揮消防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