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重生(涅磐重生)

涅槃重生

涅磐重生一般指本詞條

涅槃重生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niè pán chóng shēng,意思指鳳凰經歷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驗,獲得重生,並在重生中達到升華。又稱為“鳳凰涅槃”。以此典故寓意不畏痛苦、義無反顧、不斷追求、提升自我的執著精神。

涅槃重生是佛教從“緣起論”出發,揭示人空法空,一切皆空。但是如果什麼都“空”掉了,目標,理想和皈依。為了防止這一點,佛教又提出,有一種一空寂為特點的實體是不一因緣,獨立自主,永恆存在的,他就是“涅槃”。佛教肯定涅槃境界的存在,這是否於其“一切皆空”的世界觀相矛盾?答案是否定的。佛教講“一切皆空”,是針對因緣而生的“有為法”而言的。涅槃世界不屬於因緣造作的“有為法”,乃是非因緣所生,無所造作的“無為法”,所以不屬於“空”的範疇。在這個意義上,“涅槃”又譯為“不生”,“無為”,“無動”。

鳳凰涅槃傳說中,鳳凰是人世間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負著積累於人世間的所有不快和仇恨恩怨,投身於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麗的終結換取人世的祥和和幸福。同樣在肉體經受了巨大的痛苦和磨礪後它們才能以更美好的軀體重生。 這段故事以及它的比喻意義,在佛經中,被稱為“涅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涅槃重生
  • 外文名:nirvana and rebirth
  • 出處:《涅槃無名論》
  • 涅槃別名:不生 無為 無動
讀音,釋義,涅槃,傳說,傳說一,傳說二,傳說三,傳說四,文獻記載,逸聞趣事,

讀音

niè pán chóng shēng

釋義

鳳凰在大限到來之時集梧桐枝於自焚,在烈火中新生,其羽更豐,其音更清,其神更髓。
佛經中的天龍八部提到的迦樓羅(一種超級大鳥),500年涅槃一次,叫聲是仙界的音樂,每天要吃100頭龍(Naga),1000條大毒蛇。
涅槃是佛教教義,其為音譯,意譯為滅、滅度、寂滅、安樂、無為、不生、解脫、圓寂。涅槃原意是火的息滅或風的吹散狀態。佛教產生以前就有這個概念;佛教用以作為修習所要達到的最高理想境界。
鳳凰經歷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驗,獲得重生,並在重生中達到升華,稱為“鳳凰涅槃”,以此典故寓意不畏痛苦、義無反顧、不斷追求、提升自我的執著精神。

涅槃

梵文 Nirvana(涅槃)的原意是“被吹去、被消去”。好象一盞油燈的“油”,燒盡後,燈火便也熄滅、消失了。佛教修行人,天天苦修(包括思想與身體兩方面),到最後,死期來到(佛教忌用死字),便離世去“涅槃”了。用我們的話來說(不信佛教者),所謂涅槃,即是指人“死了”而言。佛教用涅槃來代替死字。對此,中英佛學辭典第三二八頁“涅槃”項中,也有相同的解釋,(涅槃即是死(。Nirvana、"blown out, gone out, put out, extinguished";"liberated from existence"; dead, deceased, defunct"。最後的“dead, deceased, defunct”,都是指“死亡”。小乘的涅槃,是灰身滅智,釋迦肉身已死,不復存在。但大乘的涅槃卻變成“常樂我淨”,把原來的“涅槃靜寂”變得熱鬧非凡了!

傳說

傳說一

一個與火有關的美麗神話。傳說中的天方國,有一對神鳥,雄為鳳,雌為凰。滿五百歲後,集香木自焚,復從死灰中更生,從此鮮美異常,不再死亡。

傳說二

鳳凰是人世間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負著積累於人世間的所有不快和仇恨恩怨, 投身於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麗的終結換取人世的祥和和幸福。 同樣在肉體經受了巨大的痛苦和磨礪後它們才能得以更美好的軀體得以重生。

傳說三

古荊州之火鳳凰的由來:荊州是楚文化的發祥地,相傳楚國有一年發大水,連續三個月降雨不見天日,全國成了水鄉澤國,老百姓苦不堪言,楚國國君設壇祭日,祈求太陽早日出來,沒想到邪惡的烏龍繼續降雨,國君詔令天下勇士討伐邪惡的烏龍,都被烏龍打敗並吃掉。有一謀士說,在楚國的東邊有一座鳳凰山,山上有一隻神鳥名曰——火鳳凰。楚國國君和謀士請火鳳凰為人間除魔,火鳳凰義不容辭前去除魔,火鳳凰和烏龍大戰七七四十九天沒有分出勝負,火鳳凰最後只得犧牲自己,燃燒自己的心和烏龍拼搏,最後火鳳凰和烏龍同時化為灰燼,天地重現光明楚國百姓為了紀念火鳳凰,在鳳凰山上修了一座火鳳凰壇。還在我們平原山就是很大的方圓幾公里的紅土包。

傳說四

火鳳凰在埃及,代表鳳凰的古老原詞是“Fenice”,Fenice原指埃及神話中的不死火鳥,相傳這種生長於阿拉伯沙漠中的美麗而孤獨的鳥每500年自焚為燼,再從灰燼中重生,循環不已,成為永生。但也有另一種說法,當鳳凰接受烈焰的洗禮後,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從灰燼中重生,一旦重生失敗則永遠消失。火鳳凰的傳說,很早就從埃及傳到了中國。在中國,這個傳說被演繹的更加美麗。

文獻記載

《涅槃無名論》中的記載如下:“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造。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何則? 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人不異理也。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於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所以至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通,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以知涅槃之道,存乎妙契。妙契之致,本乎冥一,然則物不異我,我不異物,物我玄會,歸乎無極,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翻譯:無名者說,達到一定境界的人必有空寂靈昧的體驗,體驗到空境,就不會在意世界萬象的事物,萬物由我心流出,執萬物與我合一,只有聖人能做到!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不掌握這個真理就不能成為聖人,反之,不是聖人也不能知道這個真理,正因為掌握了這個真理才成為聖人,所以聖人與真理契合無間,凡是聖人都不能離開這個真理!這正如般若觀照所說的色心不二,相即相離,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不二之理。從緣起法的角度來看,萬法為空,空為萬法,見佛即見法,見即見空,諸法性空,即成見佛,物我兩忘,不一不異。所以通達空境的聖人總是勘玄機於先兆,隱未來於變化,將東南西北上下六合統攝一心,過去未來同成一體。古來今往都是一樣,窮本極末,沒有二致。將浩浩然物我一心,就是涅槃。這就是佛經里說的“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因為諸法無邊,故求得解脫也無盡,由是推知,涅槃之道在於保持契會妙理之“妙契”,有了“妙契”,乃知萬法冥然一體的真理。萬物與我沒有本質的差別,我與萬物實質一樣,物與我玄妙會通,無極是它們最後歸宿。涅槃就是進而不前,退而不後,無始無終,終始不在其間!天女說:耆年(舍利弗——引者注)的解脫也無終始。

逸聞趣事

黃永玉要寫一個有關“鳳凰涅槃”的文字根據,但一點材料也沒有。《辭源》,《辭海》,《中華大辭典》,《佛學大辭典》,《人民日報》資料室,北京城的民族學院、佛教協會都請教過了,沒有!
忽然想起錢鐘書先生,連忙掛了個電話,錢先生就在電話里說了以下的這些話:
“這算什麼根據?是郭沫若1921年自己編出來的一首詩的題目。三教九流之外的發明,你哪裡找去?鳳凰跳進火里再生的故事那是有的,古羅馬錢幣上有過浮雕紋樣,也不是羅馬的發明,可能是從希臘傳過去的故事,說不定和埃及、中國都有點關係……這樣吧!你去翻一翻大英百科……啊!不!你去翻翻中文本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在第三本里可以找得到。”結果馬上找到,解決了所有的問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