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是交通部為了加強海運固體散裝貨物監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財產安全制定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 實施時間:2019年3月1日
《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是交通部為了加強海運固體散裝貨物監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財產安全制定的規定。
《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是交通部為了加強海運固體散裝貨物監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財產安全制定的規定。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海運固體散裝貨物監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財產...
為促進固體散裝貨物安全裝載和運輸,2008年12月4日,IMSBC規則以MSC.268(85)號海安會決議通過,2011年1月1日起在《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第VI章規定下強制生效實施,取代了《固體散裝貨物安全操作規則》。IMSBC規則規定了固體散裝貨物海上運輸安全技術要求,按照公約修正程式規定,IMSBC規則的修正案由國際海事組織海上...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行政管轄區域內港口裝卸、儲存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本規定有關術語定義如下: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是指本身含有部分細顆粒和一定量水分、當其含水率超過適運水分極限時可能形成自由液面或固液兩相流動層的固體散裝貨物,包括鐵精礦、高嶺土、紅土鎳礦和其他具有類似物理...
注意到以第MSC.268(85)號決議通過的《國際海運固體散貨規則》(以下稱“《國際固散規則》”),根據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稱“本公約”)第VI章和第VII章已成為強制性規定,還注意到本公約第VⅢ(b)條和第VI/1-1.1條關於修正《國際固散規則》的修正程式,在其第89屆會議上,審議...
隨著《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強制生效和《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號)的實施,需要對該行業標準進行修改完善。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精簡整合工作要求,交通運輸部組織有關單位在原有強制性行業標準基礎上,參照相關海運固體散裝貨物的國際條約和技術規則,結合中國航運業多年積累的實踐...
散裝貨物是指不加包裝,基本上以其自然形態裝上車、船、飛機等運輸工具運送的進出境貨物。主要為糧食、礦石、水泥、原油、廢鋼鐵等塊狀、粒狀、粉狀以及液態的大宗貨物。為加速通關、疏通進出境國際運輸,中國海關對散裝貨物一般不予查驗,受理申報和辦結有關納稅手續後徑予放行。分類 按形態可分為:固體散貨,如礦石...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經2017年8月29日交通運輸部第14次部務會議通過,2017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7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經營人資質、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8章88條,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
廣東省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水上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保障港口、船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省行政區水域從事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
第三條 交通部主管全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交通部直屬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各級海事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具體負責本轄區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有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投入運營的船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範圍相適應。從事旅客運輸的,應當使用普通客船、客貨船和滾裝客船(統稱為客船)運輸;從事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在2003.11.30由交通部頒布。修訂後《規定》於2018年7月20日經交通部第12次部務會議通過,於2018年7月31日發布,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1號)《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已於2018...
風險分類分級評價應考慮如下因素:船舶種類、船齡、檢驗發證質量、船舶安全與防污染管理情況、航運公司和船舶信用狀況、航運公司安全管理狀況、水上交通事故險情情況、航運公司和船舶違法情況等。對外國籍船舶,可參照中國籍船舶風險分類分級評價制度進行管理。第十三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統一的船舶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條 航運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船舶安全與防污染監督檢查制度,確保對船舶及其設備進行有效的維護和保養,為船舶配備滿足最低安全配員要求的適任船員。在船舶營運期間,航運公司應當履行安全管理與防治污染的主體責任,確保船舶處於適航或適拖狀態,按規定做好貨物的積載隔離,對旅客開展安全教育。第七條 船舶應當滿足船舶...
《MARPOL73/78》的附則Ⅰ、附則Ⅱ和則Ⅲ側重環境污染的危險、有害特性,涵蓋了油類、散裝有毒液體物質和包裝形式的有害物質。《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載運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按照部(87)交水監字774號《關於貫徹一九八七年第四季度安全辦公會議決定的通知》要求,由部制定了《海運精選礦粉及含水礦產品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並已根據各有關單位的意見,進行了充實、修改,現隨文頒發,希遵照執行。對本暫行規定第一條的規定,經與國家標準局協商,暫由地方產品質量監督...
(三)有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投入運營的船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範圍相適應。從事旅客運輸的,應當使用普通客船、客貨船和滾裝客船(統稱為客船)運輸;從事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使用液化氣體...
(三)有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投入運營的船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範圍相適應。從事旅客運輸的,應當使用普通客船、客貨船和滾裝客船(統稱為客船)運輸;從事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使用液化氣體船...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43號)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9號)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業人員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9號)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交水發[2013]274號)水路運輸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交水發[2011]638號)...
(二)船舶安全與防污染管理相關規定落實情況;(三)水上交通事故情況和污染事故情況;(四)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海事管理機構行政處罰情況;(五)船舶接受安全監督的情況;(六)航運公司和船舶的安全誠信情況;(七)船舶進出港報告或者辦理進出港手續情況;(八)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相關費稅情況;(九)船舶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