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興縣經信委

海興縣經信委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措施;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興縣經信委
  • (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
  • (三):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
  •  (四):負責協調全縣第一、二、三產業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負責推進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三)、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相關措施;安排省、市項目,省重點產業支撐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四)負責協調全縣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貫徹落實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規劃、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六)、負責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承擔縣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七)、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對全縣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煤炭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管理;組織指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負責組織全縣工業技術改造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
(八)、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通信行業的管理;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九)、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針對工農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做好技術開發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協調工作;負責科技成果評審和鑑定的申報工作。
(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價格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召開商品和服務價格聽證會;制定和調整縣級管理的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對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間接調控;負責制定本級公益事業、公用事業、中介服務和重要經營性收費標準並監督執行;建立價格監測體系,負責價格變化情況的監測分析。
(十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組織全縣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十二)、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納入定期監審目錄的單位進行定期監審;負責涉案、涉稅資產的價格鑑定和認證;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商品定價權。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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