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海興縣財政局,位於河北省滄州市海興縣。根據《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海興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滄辦字〔2015〕35號),設立海興縣財政局,為海興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稅發展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性措施,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執行縣與鄉、國家與地方企業的分配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擬訂全縣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辦法,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財政預算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及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承擔財政體制管理的責任。負責擬訂縣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提出鄉級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性建議;完善地方轉移支付制度。
(五)承擔財政國庫管理的責任。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對地方承擔出口退稅事務實施監督,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縣行政、事業、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編制管理職責。
(九)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性經濟社會發展支出、縣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負責管理縣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執行國家外債管理的政策,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相關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受縣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三)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指導和監督會計事務所的業務,負責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