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的歸因理論最初是由F.海德(F.Heider,1958)在《人際關係心理》中提出來的,因此,海德是歸因理論的創始人。他指出人的行為的原因可分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內部原因是指存在於行為者本身的因素,如需要、情緒、興趣、態度、信念、努力程度等等;外部原因是指行為者周圍環境中的因素,如,他人的期望、獎勵、懲罰、指示、命令,天氣的好壞、工作的難易程度等等。
海德認為人們歸因時,通常使用不變性原則,就是尋找某一特定結果與特定原因間的不變聯繫。如果某特定原因在許多條件下總是與某種結果相聯,如果特定原因不存在,相應的結果也不出現。這就可把特定結果歸結於那個特定原因。不變性原則的思想方法是科學的,用這種方法可找到某種行為或其結果的關鍵原因。
海德的“歸因理論”是關於人的某種行為與其動機、目的和價值取向等屬性之間邏輯結合的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德的歸因理論
- 提出者:F.海德
- 提出途徑:《人際關係心理》
- 種類:情境歸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