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教育局,是一處地方性政府辦事機構。
簡介
職能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職業社會教育科
負責全縣的職業教育、民辦教育、農民教育、職工教育和社區教育。督促檢查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以及終身教育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執行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的法規及意見等情況,並參與行政執法工作;參與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指導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開展;組織全縣教育系統的計算機、外語等級考試工作。
體育科
組織貫徹和宣傳《體育法》、《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並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測試和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監督學校體育教學和活動的開展;負責群體骨幹培訓以及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審批和管理;指導各體育協會工作;負責全縣社會體育比賽活動的審批和受理工作;負責健身氣功管理工作;負責開發推廣新的體育健身項目。研擬全縣競技體育項目的發展規劃和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布局;指導全縣體育科研工作;抓好全縣業餘訓練以及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輸送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體育競賽工作和教練員隊伍;負責三級裁判員、運動員等級的審批和二級以上等級申報工作;負責全縣運動成績、最高紀錄的公布;負責全縣裁判員隊伍的管理和培訓考核工作等。負責全縣體育產業發展狀況的調研和統計;研擬全縣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培養發展體育市場;參與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審批、建設等工作;負責體育場館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安全檢查工作等。
財務科(掛“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牌子)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全縣中國小布局調整及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基本建設、校舍安全、校園綠化、國有資產、會計事務、總務後勤等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監督執行本部門、本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收費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財務互審,開展財務檢查,培訓會統人員,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的統發與結算工作;負責審批撫恤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負責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與結報工作;負責大學生助學貸款的發放與回收以及職校助學金、普高助學金、中國小寄宿生困難補助的發放等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組、監察室,作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事業單位
根據中國小教學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教學評價等;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課程計畫、課程標準和使用教材、教輔用書的建議,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組織編寫鄉土教材和補充教材,指導學校開發校本課程;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指導廣大教師執行課程計畫,鑽研、掌握課程標準,組織教學內容,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的質量及整個課程的實施水平,培養學科教學骨幹;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改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綜合實踐活動,組織經過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學科競賽活動及其他類型的學科課外活動;組織中國小考試和教學質量分析,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為基層學校提供教研資料信息、教研專題諮詢、中考、高考複習指導等方面的服務;做好縣教育學會及語言文字的有關工作。
二、教科室
制定全縣教育科研項目規劃,實施課題研究的全程管理;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課題項目,承擔課題研究任務;接收、整理、存貯網上信息等教育科研情報,組織教育工作者學習現代教育思想和理論;開展教育現狀調查,為領導決策提供比較可靠的依據;徵集教育史資料,編寫教育史志;編輯《海安教育研究》,協辦《新華網江蘇頻道海安站·海安教育》,採集、報導海安教育動態、成就。
三、裝備室(電教中心與其合署)
指導實驗綜合樓、圖書室、微機室、多媒體綜合電教室、校園有線電視及網路的建設和教學儀器、器材配備規劃,抓好學校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的管理、指導和檢查;組織實驗教學、教育技術的研究和交流工作,抓好實驗室、圖書室、電教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同人事科做好全縣教師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工作;用好市、縣電教、儀器經費,組織學校所需儀器設備的供應;負責衛星電視教育的收轉工作,做好海安教育的電視新聞報導工作,並為學校製作專題片;做好各類學校電化教育的課題研究、套用及推廣工作;加強全縣信息中心的建設、管理。
四、勤工辦
規劃、協調、指導、服務和監督全縣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規劃、建設和管理全縣中小學生生產實踐教育基地,為實施素質教育服務;管理全縣中國小法人經營性資產,確保保值、增值;對全縣校辦企業按市場經濟規律實施協調、指導和服務。分解各項經濟指標,指導企業改革、管理工作,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規範對利用教育資源進行創收的活動,管理教育產業市場,搞好統籌規劃,引導校辦第三產業有序發展;指導、管理校園經濟;加強對校辦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的政治、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素質。
設在教育局的其它事業機構職能
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組織實施對鄉(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園)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負責抓好“兩基”年審工作;指導、督查全縣學校布局調整和教育現代化工程的分步實施;督導、評估各類學校(園)的辦學管理水平,督查素質教育和“減負”工作;評估、審核、推薦縣以上模範學校;對增加教育投入,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改善教師待遇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反映鄉(鎮)、學校和教職工的要求,對教育工作中帶有方向性、全局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人民政府及縣教育局提出建議;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縣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負責高校招生的報名、統考、體檢、填報志願、電子檔案建立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招收飛行學員的目測、體檢和保苗育苗等工作,並配合縣公安局進行政審;負責成人高校招生的報名、考試、電子檔案建立等工作;負責自學考試、農村自考實驗區的報名、考試、社會助學、資料購發以及考籍管理、畢業生檔案建檔等工作;負責中師、中專招生的報名、體檢和錄取等工作。抓好招生隊伍和招生硬體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縣教育工會
制訂教育工會工作計畫,做好工作總結,指導檢查各委員及下屬組織的工作;負責陶研分會工作,定期召開理事例會,研究工作;指導和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活動、文體活動和考察休養活動,配合行政搞好專業技術崗位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教職工特別是青年教師的思想政治覺悟、文化業務水平和身體心理素質;組織工會成員參政議政和評議幹部,使學校民主管理科學化、制度化;維護教職工受憲法和法律保障的經濟利益、精神利益和民主權利,盡力為困難教職工排憂解難;配合教育行政抓好婦女工作,加強女教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保護她們的身心健康;配合教育行政做好到齡教職工的離退休工作,關心離退休教職工的生活;抓好縣教育工會和全縣各基層工會的自身建設,促進全縣工會工作經常化、規範化;完成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布置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