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計畫體系最佳化改革方案

2021年6月16日,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海南省以超常規手段打贏科技創新翻身仗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瓊府辦〔2021〕24號),把深化科技計畫體系改革作為主要任務之一。為落實工作部署,2021年9月24日,海南省科技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科技計畫體系最佳化改革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科技計畫體系最佳化改革方案
  • 發布單位:海南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
修訂信息,

修訂信息

內容解讀
圍繞《改革方案》的重點任務,我們從最佳化科技專項布局、完善科技項目管理機制、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和創新科技資源配置機制4個方面提出9條改革任務。
(一)在“最佳化科技專項布局”方面。為更好地適應科技活動規律和自貿港建設的新要求,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全面性和協同性,取消原“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計畫、重大科技計畫、重點研發計畫、技術創新引導計畫和創新能力建設計畫”等五大科技計畫,直接設定陸海空科技專項、重點研發專項、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專項、科技條件平台專項、科技合作專項和市縣科技創新專項七個科技專項。
(二)在“完善科技項目管理機制”方面。一是最佳化科技項目生成機制。通過公開徵集、定向擇優、定向委託、揭榜掛帥等多種方式,健全穩定支持與競爭性相結合的項目生成機制。按照常年受理、定期評審、分批下達的原則建立科研項目庫。重大科研任務,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項目承擔單位。二是改革科研項目管理機制。加快專業服務機構建設,構築一站式服務平台,構建“管評驗”分離的科技項目管理體制。實現評審全過程的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三是完善科研獎懲機制。在各類科技項目契約(任務書、協定書等)中約定科研誠信義務和違約責任條款。做好失信行為記錄及評分評級工作。四是壓實創新主體法人責任。項目承擔單位要完善內控制度和監督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科研經費規範使用,保障科技項目順利實施。
(三)在“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方面。一是最佳化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綜合運用前資助、後補助等多種支持方式,切實提升財政科技資金使用績效。二是改革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簡化預算編制,提高間接經費比例,結餘經費使用許可權下放,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改進科研經費監管。
(四)在“創新科技資源配置機制”方面。一是建立省市(縣)協同機制。引導市縣增加財政科技投入,建立省級財政和市縣聯動投入機制,促進省市(縣)科技部門的協同聯動。二是探索實施科技計畫項目對外開放。支持在海南註冊的外資企業與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承擔除涉及國家安全以外的科研項目,推動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與省內單位共同申請省級科技計畫項目。探索建立財政科技資金跨區使用機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