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意在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結合海南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並在本土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3002
- 發布文號: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
- 發布日期:1994-02-25
- 生效日期:1994-02-2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意在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結合海南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並在本土實施。
《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意在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結合海南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並在本土實施。檔案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
發展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博創意產業,文物拓展利用能力進一步提升。文物管理機構逐步健全,人才隊伍不斷最佳化,文物保護管理能力明顯增強。文物執法力量不斷加強,安全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安全防範措施更加有力,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完善的文物安保措施。全面夯實文物工作基礎,持續增強文物工作的內生動力,...
海南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決定將《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修改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會同其他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現文物隱匿不報,不上交國家的; ...
《海南省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海南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維護和培育區域文化生態,2023年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發布的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23年由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發布,將於2023年9月3日起正式實施。辦法全文 海南省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業...
海南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 (2013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六件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保護古樹名木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
《三亞市落筆洞遺址保護規定》是2022年,三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檔案,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三亞市落筆洞遺址保護規定》是海南首部單體文物保護地方立法。規定全文 三亞市落筆洞遺址保護規定 (2022年11月25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落筆洞遺址的保護、管理與利用,...
第一條 為加強海口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不可移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
加強文物保護單位及文物周邊環境整治,明確保護重點和保護要求,重點實施定安古城遺址、海口中山紀念堂等保護項目。結合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瓊崖片區革命文化保護利用等標誌性工程,強化跨區域、跨流域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保護好崖州古城、中和古鎮、鋪前古鎮、定安古城等歷史文化名鎮以及三亞保平村、文昌...
第十二條 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的確定以及代表性傳承人和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的認定,由市文化主管部門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管理辦法。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傳承和保護義務。市、區文化主管部門對本級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和代表性傳承...
(十)其他需要保護的民間傳統文化形式。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有關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四條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得到有效保護、活態傳承的前提下,合理開發利用。第五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領導本...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騎樓街區,是指具有以下特徵,並有較高歷史、科學、藝術和文化價值的街道、建築群:(一)文物保護單位、騎樓建築、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集中成片;(二)建築樣式、空間格局和外部景觀較完整地體現清後期至民國時期海口南洋風格騎樓建築風貌和地域文化特徵。本辦法所稱騎樓街區範圍是指,海口市長堤...
第十四條 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範圍內古墓葬、碑刻、城牆、古橋樑、古人類遺址等古蹟遺址,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由市旅遊文化主管部門依法登記,制定保護措施並公布。第十五條 根據保護規劃實施要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整體風貌遭到破壞的,應當進行風貌整治。對保護範圍內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空間尺度破壞嚴重的...
第八條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傳統村落名錄公布之日起一年內,組織編制單個村落的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國家或者省對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編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突出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需要,並與文物保護規劃等相...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暫行辦法》根據1961年3月4日國務院發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內容 第一條 根據1961年3月4日國務院發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經常組織力量,對本地區的文物進行系統的調查研究,...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程的管理制定的辦法。概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26號,《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3月17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長:孫家正 二○○三年四月一日 內容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
要充分發揮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專業優勢,鼓勵他們以社會實踐、教學實習等方式,積極參與文物普查工作。同時,要通過開展志願者招募活動,鼓勵和吸收熱心文物保護的公眾參與文物普查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 參考資料 1.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中國法院網[...
國家文物局行業標準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標準辦)負責文物保護行業標準的日常管理工作。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文物保護行業標準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文物保護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審批和發布工作。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省政府確定108處不可移動文物為海南省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古遺址15處、古墓葬19處、古建築36處、石窟寺及石刻4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27處、其他7處,現予公布。各市縣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
為了加強我省文化市場的管理,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培育和發展文化市場,促進我省文化市場的進一步繁榮,制定《海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是很有必要的。法工委、法規室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本省的實際及委員們和有關單位的意見,對條例草案進行反覆研究,提出以下修改意見,並形成條例草案審查修改稿...
1989年7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成立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的通知》(瓊府辦[1989]146號),成立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全省的文物博物館事業。主任:裘之倬。副主任:趙贊奎、潘先傳、全會明、陳國軒。委員:王克榮、吳俊輝、周偉民、陳高衛、吳志明、麥穗、王國全、梁傑成、鄭道雄...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瓊府函〔2020〕5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省政府確定海南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30處,其中,古遺址5處、古墓葬2處、古建築12處、石窟寺及石刻1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0處,現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