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信用管理辦法

《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信用管理辦法》是海南省住建廳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信用管理辦法
  • 制定單位:海南省住建廳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信用管理辦法》提出,對房地產市場信用主體實行階段性信用評價,以6個月為一個評價周期,信用評價管理系統根據評價周期內房地產市場信用主體綜合得分情況,按照得分高低自動形成信用評價等級。房地產市場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一般)、D(差)四個等級。
《信用管理辦法》明確,海南省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加強對守信行為的倡導和褒揚,依法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和約束。我省還將制定全省統一的信用管理規定和評分標準,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信用主體信用檔案手冊和全省統一的信用管理系統,推動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認定、歸集、發布、修復房地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實施本省信用評價和發布評價結果。

發展歷史

2022年,海南省住建廳制定《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信用管理辦法》)及相關市場主體評分標準,並對外公布徵求社會意見,通過建立信用管理體系,開展信用評價、分級分類監管、拓展評價結果套用渠道等,促進房地產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引導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23年11月,海南省住建廳印發《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對在海南省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實施信用等級管理。《辦法》指出,房地產市場信用主管部門要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加強對守信行為的倡導和褒揚,依法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和約束。加強與其他地區、部門的信用合作,推進信用跨地區、跨部門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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