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審計結論辦理規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在2000年4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發布的一項地方法規。它的生效日期為2000-07-14。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審計結論辦理規定
- 發布日期:2000年7月14日
《海南省審計結論辦理規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在2000年4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發布的一項地方法規。它的生效日期為2000-07-14。
《海南省審計結論辦理規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在2000年4月1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並發布的一項地方法規。它的生效日期為2000-07-14。【發布單位】83002【發布文號】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生...
《海南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4年4月22日印發的規定。印發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通知 瓊教規〔2024〕2號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三沙市社會工作局,各高等院校,省屬各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中學:現將《海南省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印發給...
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審計監督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監督指導和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內部審計質量。”二、將第二十條改為第二...
《海南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已經2018年9月3日七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省 長 沈曉明 2018年9月26日 內容 海南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海南省各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辦法》是在海南省施行的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94號 第一條 為了保證對本省各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工作依法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參照《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審計機關分別在省長、市長、縣長...
2022年3月,經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審計廳印發了《海南省審計整改結果公告辦法(試行)》,發市縣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執行。內容簡介 《辦法》明確,被審計單位對本單位審計整改公告內容負主體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審計整改結果和履行公告職責承擔主要責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辦法》等9件規章的決定的規定本規定作如下修改:將第十七條修改為:“重點項目未經審計而擅自辦理驗收手續的,審計機關可以通報或者公布有關情況,並依法對有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促進管理規範化,提高投資效益,...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0號),設定海南省審計廳,為主管全省審計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審計工作規劃和政策規定,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推進全省審計改革的政策建議。(二)負責對省本級財政收支、市...
為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審投發〔2010〕173號)、《海南省審計監督條例》和《審計署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審投發〔2017〕30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省公共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
第十七條審計機關應加強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漁港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必要時進行跟蹤審計。第十八條項目建設應嚴格控制概算,項目建設過程中如概算有重大變更,原則上應先商請審計機關進行審計,並依據審計結論辦理概算調整。未經審計機關審計批准,超出的概算不得申請追加政府投資。第十九條漁港建設項目的勘察、...
(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省級財政部門還應對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執行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七條 財政部門應及時將財政監督檢查情況、檢查過程中發現嚴重影響財政稅收政策或政府預算執行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並接受本級人大和審計部門的...
(十四)重大項目的審計結果、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結論辦理以及違法違紀處理情況;(十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和行政複議的依據、程式及結果等;(十六)本機關的管理職能、機構設定、領導成員分工、辦公地點、聯繫方式、服務承諾、辦事指南及其調整情況;(十七)公務員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幹部的...
為促進審計信息進一步公開,2005年9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公開辦法》,標誌著我省審計公開由探索階段走向規範管理階段。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2005〕12號)和《條例》規定,我廳在深化公開內容、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
第三十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必須納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實行收入與支出分開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工傷保險基金進行審計,並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第三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按照規定給付工傷保險待遇費用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按時足額給付,並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審計署《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規定,現公布《海南省審計廳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
第二十五條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驗收制度。工程完工具備驗收條件的,由施工代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完成各專項驗收和工程質量驗收後,報市建設部門(或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總驗收。第二十六條政府投資項目必須進行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工程結算以審計結論為依據,竣工財務決算由市財政部門審批後辦理工程決算手續,作為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