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掌握我省環境狀況,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全省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資料庫,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省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06〕36 號)精神,省政府決定開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
開展污染源普查是一項重大的省情調查。開展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於正確判斷環境形勢,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有利於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於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保障我省環境安全;有利於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各市縣、各部門要按照《海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動員,組織實施好本地區、本部門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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