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結果的批覆

《關於調整2013年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資格的請示》(瓊農發〔2014〕34號)收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監測結果的批覆
  • 發文機關:海南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瓊府函〔2014〕55號
省農業廳:
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保留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企業為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認定時間自省政府批覆之日起2年內有效。
二、同意取消海南龍泉集團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名單見附屬檔案)。
你廳要按照有關要求,嚴格管理,加強監督,引導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充分發揮輻射帶頭作用,更好地促進全省農業產業化發展,帶動農民增收。
附屬檔案:保留和取消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資格的企業名單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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