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廢物傾倒

海上廢物傾倒是指在國際環境法領域尤其是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中常用的術語。根據1972年12月29日通過的《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第3條的規定,其含義包括兩個方面:任何從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構築物上有意地傾棄廢物或其他物質的行為。

任何有意地在海上棄置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構築物的行為。但不包括船舶、航空器、平台、其他海上構築物及其設備正常操作的附帶產生廢物或其物質處置;並非為了單純處置物質而在海上放置物質如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等;海底礦物資源勘探、開發、加工所直接產生的或相關的廢物或其他物質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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