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海上處置放射性廢物的決議

全稱“就海上處置放射槳剃少牛性廢物及其他放射性物質問題對1972年防止傾倒拔刪阿廢物市舉踏及其您院府他物質污染海洋公約附屬檔案的修正案”,簡稱“LC.51(16)號決議”,1993年11月12日訂於倫敦,1994年2月20日生效。中國接腳碑受潤糊屑烏該決議。決議禁阿愉放止在海上傾倒放射性廢物或其他放射性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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