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險法》是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初北平。本書是作者長期從事海商法和海上保險法理論研究和法律實踐的成果集覽。以九章之內容,圍繞海上保險契約,詳細梳理了其基本概念、形式、訂立、解除、轉讓及解釋,海上保險契約下的賠償,船舶保險契約、海上貨物保險契約和再保險契約等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上保險法
- 作者:初北平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05190
《海上保險法》是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初北平。本書是作者長期從事海商法和海上保險法理論研究和法律實踐的成果集覽。以九章之內容,圍繞海上保險契約,詳細梳理了其基本概念、形式、訂立、解除、轉讓及解釋,海上保險契約下的賠償,船舶保險契約、海上貨物保險契約和再保險契約等重要內容。
《海上保險法》是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楊召南。內容介紹《海上保險法》內容為:我國《海商法》第216條第1款規定:“海上保險契約,是指保險人按照約定,對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和產生的責任負責...
《海上保險法》是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初北平。本書是作者長期從事海商法和海上保險法理論研究和法律實踐的成果集覽。以九章之內容,圍繞海上保險契約,詳細梳理了其基本概念、形式、訂立、解除、轉讓及解釋,海上保險契約下...
英國海上保險法是英國在1906年制定的保險法規名稱。本法是處理海上保險業務的根據,在國際海上保險業務中有很大影響。全部法規共94條,分保險利害關係、保險價值等16個部分。主要內容是:①明確海上保險契約的含義,規定與航海有關的內水,...
海上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範疇,是對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給人們造成的財產損失給予經濟補償的一項法律制度。簡介 海上保險(marine insurance)是以海上財產,如船舶、貨物以及與之有關的利益,如租金、運費等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對自然...
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是一部對很多國家的海上保險立法都有重要影響的法律,被世界各國視為海上保險法的範本。世界上有船舶保險和貨物運輸保險的國家中幾乎有2/3的保單內容,採用英國保險條款,或者是既採用英國保險法的規定,又採用...
《現代海上保險法(英文版)》是2007年4月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艷玲。內容簡介 《現代海上保險法(英文版)》作者王艷玲長期致力於海上保險法的教學和研究,緊跟學術前沿,占有國內外的大量資料,並熟練掌握英文,且作為...
《 現代海上保險法的理論與實踐》是大連海事學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汪鵬南。內容提要 海上保險契約法的立法目的,便是幫助海上保險契約當事人和法官、仲裁員、律師理解具體海上保險契約。為此目的,海上保險契約法的立法應從海上保險...
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權(marine insurance subrogation)是指海上保險法中的代位求償權,即在海上保險人在支付保險賠償金後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造成該保險標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人的求償權的權利。取得條件 各國的立法例對保險代位...
《中英海上保險法原理及判例比較研究》是2006年大連海事學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麗英、趙勁松、趙鹿軍。內容提要 本書分三編。第一編闡述海上保險法的基礎理論和基本原理;第二編選取了中國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契約糾紛的部分案例並進行...
《海上保險法與保險法之協調研究》是2019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海波。內容簡介 《海上保險法與保險法之協調研究》以海上保險契約與一般財產保險契約的異同分析為基礎,探討我國海上保險法和保險法之間應否協調、能否協調以及...
對契約當事人處以6個月徒刑或罰款100英鎊; 同條第二款規定,對於簽訂上述契約的經紀人同樣處罰。在這之前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四條也作了規定:“作為賭博的海上保險的每個契約都是無效的”。
《海上保險契約法詳論(第3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主要法律依據,圍繞我國現行貨物、船舶及其他海上財產和責任的保險條款,參照英國海上保險法和協會保險條款,對海上保險契約法做了全面和深入的論述...
《海上保險契約法詳論(第3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主要法律依據,圍繞我國現行貨物、船舶及其他海上財產和責任的保險條款,參照英國海上保險法和協會保險條款,對海上保險契約法做了全面和深入的...
第三節海上保險的作用 第二章海上保險的可保利益 第一節海上保險可保利益的概念 第二節主要的海上保險可保利益 第三節具有海上保險可保利益的時間 第四節海上保險可保利益與國際貿易 第三章告知和陳述 第一節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有...
從20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海上保險市場發展對法律環境提出的要求,以國際海事委員會主導的海上保險法協調運動和各國海上保險法的變革為特徵,沉寂已久的國際海上保險法律體系出現了新的變化,國際海上保險法律新秩序正在形成...
此外,在保險契約訂立過程中,有時還有保險代理人(Agent)或保險經紀人(Broker)參與其間。主要內容 各國海上保險法對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契約內容規定不一,由於保險單是保險契約存在的證明,所以,通常把保險單的內容視同保險契約的內容。具體...
保險法二次修改對保險業的影響 對保險法修訂的思考 保險法再修改的原則性建議 對海上保險法“最大誠信”的再思考 人身保險契約法定解除權重構——兼論被保險人利益保護 論海上保險契約的概念——對海商法第216條的分析及修改建議 論...
(1)《英國海上保險條款詳論》(與楊良宜先生合著);(2)《海上保險契約法詳論》;(3)《中國海上保險案例摘要及評論》(第1輯);(4)《現代海上保險法的理論與實踐》;(5)《海商法》(與司玉琢教授等合著);和英文出版物 ...
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第3條有關保險標的規定如下:航海與海上危險的定義:(1)除本法的規定外,每一合法的航海為海上保險契約的標的。(2)特別是以下各項屬於航海:(a)受海上危險影響的船舶、貨物或其他動產,在本法中,這些財產被...
《英國海上保險條款專論》是2007年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艷玲。 內容介紹 本書結合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和普通法案例,詳細分析了倫敦水險市場先行的關於貨物、船舶運費和保賠責任的相關保險條款,包括重要條文的修訂背景和...
11.一切險除外責任應由保險人舉證證明——上海銘龍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訴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海上貨物保險契約糾紛案 12.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的選擇適用——江蘇省海外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訴豐泰保險(亞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海上保險法等四章內容;第三篇則重擔介紹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國際航行船舶保險、保障與賠償保險等海上保險主要險種及其保險條款等內容;第四篇對海上保險經營方面的內容進行專門介紹,內容包括海上保險經營概述、海上保險業務的承保與理賠實務、...
7.受保人未能完全履行披露責任時保險人的救濟 7.1 絕對善意下要求披露的責任是否是契約以外的責任 7.2 違反披露責任的唯一救濟是令保險契約無效 8.受保人的誤述 8.1 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與一般契約法有關誤述的差異 8.2 ...
推定全損條款是海上保險用以明確標的物損失程度的條款。推定全損的標準各國不一。美國和一些國家對保險船舶受損後,在恢復或修理費用達到船舶本身價值的50%或75%時,即可作推定全損; 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規定,支付受損船舶的修理費用,...
財產保險 1.根據英國們《906年海上保險法》,可以對財產保險可保利益主體進行認定 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5條第1款和第2款是認定可保利益主體的主要依據。不過,在該條款中,無論是“投保人”還是“被保險人”都沒有明確無誤地...
近因指直接促成結果的原因。即效果上的最直接原因,不一定是時間上的遠近。海上保險事故發生的原因,必須是近因。英國海上保險法第55條規定,海上保險標的的損失,必須是保險事故的最近直接原因所造成的,保險人始負賠償責任; 對於不是海難...
第一章 海商法的解釋規則研究 一、 引論:我國海商法的立法特點 二、 本論:我國海商法的解釋規則 三、 餘論:我國海商法解釋規則的序位及對法官釋法權的規制 第二章 海上保險法之體系構建——以法學方法論為指導 一、 海上...
共同海損損失 General Average loss 共同海損損失。是指因共同海損行為導致的或直接附帶產生的損失。它包括了共同海損費用和共同海損犧牲。(參見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66(1)條)
在海上保險中,船舶失蹤一段時間視為實際全損。1986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保險條款”第10條規定,從船舶預計到達目的港之日起超過兩個月尚未得到訊息視為實際全損;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58條也規定,“船舶失蹤後經過相當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