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浦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5號)和中共浦城縣委、浦城縣人民政府《關於浦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浦委〔2011〕38號)精神,設立浦城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由縣經濟貿易局管理,副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城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 所在地區:浦城縣
  • 單位屬性 :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353400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對外經貿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縣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縣對外貿易經濟政策與國際經貿條約、規則之間的銜接意見。
(二)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我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年度配額的編報,負責國家下達我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配額的二次分配等工作,負責各類進出口許可證和關稅配額證的發放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實施我縣國際品牌體系建設。
(三)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我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承擔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
(四)牽頭擬定我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對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五)貫徹執行我國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縣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協助省廳、市局與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華機構和外國(地區)駐華經貿組織(商務機構)的溝通、聯繫。
(六)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起草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按規定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貫徹執行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政策,承擔我縣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管理監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促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商貿聯繫;組織實施對台經貿合作工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維穩、檔案、對外宣傳、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外經貿政策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根據國內外形勢變化和縣委、縣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全縣外經貿發展的戰略思路、戰略措施以及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其他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協助局黨組織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評議、計畫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創業競賽等工作。
(二)外商投資管理股
承辦縣外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工作。擬訂全縣利用外資的規劃、計畫;負責草擬全縣利用外資的政策;調查、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的情況和動態;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審核、審批和轉報工作;承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發證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技術引進的審核、審批和轉報;負責外資項目確認書的簽發工作;編制介紹投資環境和政策的有關資料,提供外商投資諮詢服務;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外資統計工作,統計、分析、研究外商投資企業的資金到位、進出口、生產經營等運行情況;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加工貿易業務的審批和管理;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參加國內外交易會;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協調、指導企業執行契約、章程,監督企業解散和清算;調研國家有關各項投資政策的落實情況;牽頭並協調全縣在談重大外資項目的跟蹤推進;受理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訪。
承辦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編制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目標、招商引資的優惠扶持政策及其配套措施、招商引資工作機制、產業規劃布局、政策措施等並組織實施;組織承辦全縣性重大招商活動,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的招商工作;組織全縣招商引資活動的考評工作,負責招商引資考核獎勵辦法項目的報備跟蹤和確認;聯絡聯繫國際多邊、雙邊經濟組織、國際投資促進機構。
(三)對外貿易管理股
負責《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並貫徹執行;編制全縣外貿進出口年度計畫,參與制定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為政府有關部門和進出口企業提供外貿政策、業務諮詢; 負責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報批和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境內外各類外經貿交貿會、展銷會;負責省市各類外貿扶持資金的申報事項;負責全縣外貿進出口發展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協調、管理全縣各類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負責全縣外貿運行狀況的監測、預警、分析工作,建立預警監測網路,研究外貿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銀行、信保、稅務、財政等部門;有關報表統計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外貿運行情況報告的撰寫工作;貫徹執行加工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動加工貿易的發展和轉型升級,承接加工貿易的梯度轉移;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的申報和計畫的下達;負責出口配額招投標協調工作和與各進出口商會的溝通協調;審批管理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和對台小額貿易;指導出口商品品牌建設、質量管理和出口售後服務工作;貫徹執行服務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建立服務貿易促進體系,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負責全縣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與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工商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工作;參與關貿、銀貿、稅貿、科貿、檢貿、險貿等協作;配合省廳和市局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依法負責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指導協調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四)對外經濟合作股
貫徹執行對外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並依法進行管理和監督;依法承擔對外勞務合作、出境就業、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援助的權益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鼓勵和引導我縣有實力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對企業設立境外企業申報工作進行指導(含赴香港、澳門及台灣投資設立企業);負責我縣境外企業年檢工作;負責我縣對外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與分析;配合省廳和市局監督管理對外勞務派出機構;牽頭協調處理有關境外勞務、就業的突發事件。
負責審核審批我縣加工貿易業務,加工貿易的統計與信息化工作,加工貿易聯網監管的推廣與運行管理;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工作,監督實施外商投資的政策、法規、規章;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指導和管理我縣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轉報;外資企業的財產或權益對外抵押審核;審核上報涉及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設備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項目確認書》;牽頭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外資統計工作;審核轉報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承擔我縣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審核轉報我縣企業(事業單位)在境外投資、在境外設立非企業法人。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局長1名。股級職數4名。
其它事項
(一)關於反壟斷的職責分工:根據商務部和省、市工作要求,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我縣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縣發展和改革局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
(二)縣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牽頭、會同縣政府辦公室(外事僑務辦公室)、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建立有關境外勞務人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共同促進境外就業發展,協調處理境外勞務突發事件。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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