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研究新區規劃、建設、管理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參與新區發展戰略和重大決策的研究論證,研究提出推進新區綜合改革的相關方案與政策建議。
(二)組織開展新區黨的建設、產業發展、區域開發建設規劃及有關經濟、社會發展重點課題的綜合及專項研究工作,開展海洋旅遊發展相關研究。
(三)負責引進和組織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開放式研究團隊,為新區發展提供決策諮詢服務。
(四)組織開展與國內外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的課題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研討,為新區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承接並組織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市委、市政府及新區(市)有關部門、企業、社會提出或委託的課題研究項目。
(六)承擔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研究院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經濟發展研究部
負責組織新區(市)重大戰略、改革思路、開放模式的課題研究、規劃論證和方案策劃,提供相關研究報告和政策建議,研究推進新區
自由貿易園區建設的實現路徑和政策舉措。負責研究國內外和新區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發展政策,提出經濟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布局最佳化的決策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負責研究海洋旅遊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及政策;負責研究資金、交通、水利、土地等要素性資源的發展規劃、思路及政策。
(二)社會發展研究部
負責組織研究陸海統籌發展重大課題,研究提出海洋海島綜合開發與生態資源保護的政策建議;圍繞城鄉統籌發展,研究城鄉發展一體化尤其是本島城鄉發展一體化、漁農村綜合配套改革的政策舉措;承擔社會發展領域事關和諧穩定、民生改善、共建共享等重大問題和黨的建設重要課題的研究任務;參與重大改革方案的前期研究,提出推進新區行政體制及經濟社會等各領域改革的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
(三)合作交流部
組織聘請和柔性引進一批國內外專家學者,對新區建設開展巨觀戰略研究,提供各類諮詢研究報告和政策建議;加強與省內外知名院校、研究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學術研討交流活動;負責市內相關研究機構有關重大研究課題的協調、聯絡、服務等工作;負責院立項重點課題管理,編制實施課題計畫;負責協調院日常行政管理事務運作;負責院各類課題的契約管理,編制課題經費預算,組織協調課題運作;組織協調課題成果的評審和評獎;做好研究人員的協調服務工作,加強專家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
三、人員編制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研究院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 名。其中:院長1 名,副院長2 名;科級領導職數6 名(正科級3 名,副科級3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