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預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5月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印發機關: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2年5月2日
- 發文字號:浙政辦發〔2022〕27號
《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預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5月2日印發實施。
《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生產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等。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5〕32號)、《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和安全管理的通知》(浙政辦發〔2019〕67號)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浙江省海洋災害應急預案》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檔案。浙江省海洋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省級指揮機構 2.2 市、縣(市、區)指揮機構 2.3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適...
1.6 預案體系 (1)國家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部門預案或本預案)。本預案是交通運輸部應對公路水運工程Ⅰ級事故和指導地方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政策性檔案,由交通運輸部公布實施。(2)地方...
12.風暴潮、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 13.赤潮災害應急預案 14.三峽葛洲壩梯級樞紐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15.中國紅十字總會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6.國防科技工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7.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8....
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是在認真分析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階段性特點和問題的基礎上修訂的,其頒布實施,將對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
2. 持續健全安全生產治理體系,事故防控能力不斷增強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出台《浙江省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以市縣為重點的安委會“1+X”組織體系全面形成,安全生產巡查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在平安浙江...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是2021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規定...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3)...
《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長 2012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內容 第一條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制訂交通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並定期組織救援演練。第二十九條交通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進行評估;交通建設工程交工驗收前,建設...
信息化平台套用程度低,應急物資儲備、採購籌措、生產動員、應急物流、調配使用等業務流程尚未完全實現信息化管理,部分平台的模組功能設計、場景套用不成熟。 面臨形勢 全球性突發災害和國際政治經濟複雜多變形勢對浙江應急物資保障整體能力提出...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杭州市實際而...
第三十八條 從業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或者參與演練。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有關從業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進行處置,並如實報告事故情況。第...
第十四條 從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編制相應的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或者參與演練。發生事故時,應當按照預案啟動應急回響,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第十五條 從業單位應當加強交通建設工程...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67號)、《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14號)等。1.2.3《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江夏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夏政〔2021〕1號...